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2-15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 16: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曾远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激励计划 1 名
激励对象,2021 年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合计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监事会同意对 2020 年激励计划 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对 2021 年激励计划 1 名离职的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00 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0 年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14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金额为
与市场价格孰低(即 8.49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18,800 元,本次拟回购总金
额为 1,052,717.30 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综上,公司合计回购注销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将由 1,893,946,394 股减少至 1,893,811,394 股。同时,公司注销回购账
户剩余股份,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1,892,131,394 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68 万股股
份。本次注销回购账户剩余股份以及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 1,893,946,394 股减少至 1,892,131,394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