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2-107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30 通过腾讯会议以现场和视频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和微
信等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安乐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
秘书、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同意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并批准对外披露。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
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易成瀚博”)拟将负极材料生产成套设备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
与上海鼎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
期限五年。同意公司为易成瀚博上述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于为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鞍山中特”)拟向新鞍鞍盛商业保理(鞍山)有限公司申请融资 1,500 万元
人民币,期限 1 年。同意公司为鞍山中特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
除公司提供担保外,鞍山中特其他少数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于为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新疆龙海硅业发展有限
公司 19.35%股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同意公司转让参股子公司新疆龙海
硅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海硅业”)19.35%股权,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
有关规定,公司拟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上述股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龙海硅业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844.10 万元,本次公开挂牌转让价格以
资产评估值为依据,最终交易价格以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确认的实际成交价为准。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子公司新疆
龙海硅业发展有限公司 19.35%股权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股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为公司控股
股东,为支持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保障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将持续为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担保
金额及担保期限按照年化1.5%支付担保费用,预计2022年度需向中国平煤神马支
付担保费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度向控股股
东支付担保费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平煤神
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万善福、王安乐、王少峰已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同意公司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