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以
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要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关联方晋建保理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
提供担保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是为
了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调整授信额度展期提供担保
的事项。
二、关于新增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新增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的需
求,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基于一般市场经济
原则进行的,其定价政策是参考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
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新增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独立董事: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马彦平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