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
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翔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及公开发行可转债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1 号)核准,华
翔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5,320.00 万股,每股发行
价 7.8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1,602.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151.42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450.98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7 号)。
(二)2021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8.0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
行的信息披露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本次发行可转债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等费用
合计 1,348.93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651.07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划至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
健验字[2021]3-81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IPO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总计 47,698.27 36,450.98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
目
铸造产线智能化升级与研发能力提升
项目
总计 85,050.33 78,651.07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
(一)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原因
公司为提高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产升级项目”和公
开发行可转债募投项目“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件产业链延伸项目”的实施效率,
有效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以更加合理地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人才等优势,结合公司
实际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在保障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及投产后能够更好地运
营同时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情况下,公司拟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内容
新增前 新增后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工
山西省临汾市 华翔股份
华翔精加工智能化扩 业园区
洪洞县甘亭镇
华林村工业园
投项目) 洪洞智能 发区秦壁工业园华翔(洪洞)智能科
区
技有限公司厂房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甘亭镇华林村工
山西省临汾市 华翔股份
机加工扩产升级及部 业园区
洪洞县甘亭镇
华林村工业园
(可转债募投项目) 洪洞智能 发区秦壁工业园华翔(洪洞)智能科
区
技有限公司厂房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后,原实施主体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
部分募投项目的设备转至新增实施主体洪洞智能,并在新增实施地点山西省临汾
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使
用,同时新增实施主体洪洞智能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洪洞智能将通过内
部往来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三)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1024MA0M95KT46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永智
注册资本 13,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年9月9日
营业期限 2021年9月9日至长期
住所 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秦壁工业园秦壁村
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
(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轴承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家用电器制造;
经营范围 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
电附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
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租
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募投项目增
加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事项,拟安排全资子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华翔(洪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与新增募集资金存
放银行、国泰君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确定本次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拟新增签订的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文本与公司现行已经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文本无重大差异。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
户事项,是公司结合发展规划,为推动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需要做出的安排,不
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未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募投项目所面临的风险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及《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中提示风险仍然保持相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对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公司不存在新增风险及不确定性,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
金效益,实现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
加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审核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翔股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增加实施
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董 帅 张昕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