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101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的 1.33%;
的 0.15%;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计 684 名,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9.90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票数量为 91.50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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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调
整前):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刘少华 董事、总经理 29.00 2.23% 0.10%
张奇 副总经理 11.40 0.88% 0.04%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宏 15.00 1.15% 0.05%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67 人)
合计 1,298.80 100.00% 4.6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张奇先生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后仍担任控股子公司北京博思致新互联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注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自《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首次授
予期间,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4 名激励对
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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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调整前):
获授限制性股 占预留部分授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宏 3.00 2.00% 0.01%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83 人)
合计 150.00 100.00% 0.53%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注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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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本期限制性股
票的可归属期间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
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
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
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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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4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17-2019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5%;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
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
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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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
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审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
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2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4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
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6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 万股。同次会
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 2021 年 1 月 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7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98.80 万股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 8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5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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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派,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 25.56 元/股调整为 12.0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数量由 1,298.80 万股
调整为 2,727.4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数量由 150.00 万股调整为 315.00 万股。同
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86 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中 1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分别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1.131 万股、9.9834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合计作废 71.1144
万股;因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 684 名,可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99.9047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票数量为 91.50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 月 5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 77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98.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向 84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5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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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
公司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的
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价格由 25.56 元/股调整为 12.05 元/股;首次授予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298.80 万股调整为 2,727.48 万股;预留
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0.00 万股调整为 315.00 万股。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61.1310 万股(经 2020 年、2021 年权
益分派,前述作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29.1100 万股调整为 61.1310 万股);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 10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9.9834 万股(经 2020 年、2021 年权益分派,前述作
废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 4.7540 万股调整为 9.9834 万股),本次合计作废 71.1144
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述事项已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
同日披露的《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
留授予相关事项无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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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
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为符合条件的 758 名激励对象办理 891.409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
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6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8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0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
后,归属数量均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30%。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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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期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足归属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选;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激 励 对 象 未 发 生 前 述情
形,满足归属条件。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
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
效。
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求。
以上的任职期限。
象 符 合 归 属 任 职 期 限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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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 激 励 计划 首 次及 预 留授 予 的限 制 性股 票 的考 核 年度 为
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以2017-2019 益的净利润为21,233.42万
年平均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10%。 元,相比2017-2019年归属
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值
作废失效。 7,810.28万 元,增 长率为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71.86%,达到了业绩指标
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考核要求。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68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结果为A/B,个人层面归属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比例为100%。
个人层面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
归属比例 74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果为A/B,个人层面归属比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例为10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
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根
据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
归属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
确定为归属日。
(三)对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具体内容见同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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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的《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三、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本次归属前已获授本次可归属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的比例
刘少华 董事、总经理 60.90 18.27 30.00%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宏 31.50 9.45 30.00%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82 人)
合计 2,666.3490 799.9047 30.00%
注 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注 2: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为经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后的数量;
注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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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前已获授 本次可归属限制 本次可归属数量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制性
(万股) (万股) 股票的比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林宏 6.30 1.89 30%
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3 人)
合计 305.0166 91.5050 30.00%
注 1:上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扣减离职激励对象已作废限制性股票后的数量;
注 2:上表中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可归属数量为经 2020 年度、2021 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后的数量;
注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原副总经理张奇先生因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于上述期间行权新增股份合计 124,275 股(转增后),视
同买入公司股票,新增股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除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外,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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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
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
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
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
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
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891.4097 万股,总股本将由 60,309.1927 万股增
加至 61,200.6024 万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就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相关事项,我们认为:
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
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首次授予部分 68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799.9047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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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内和预留授予部分 7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91.5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内按规定归属,同意公司为前述激励对象办理相
应的归属手续。
七、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定,监事会对
归属期归属条件进行了审核,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2)监事会对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除首次授予部分 86 名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部分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余首次授予
部分 684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均为 A/B 级,可按本次归属比例的 100%归
属;预留授予部分 74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均为 A/B 级,可按本次归属比
例的 100%归属,其作为公司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的归属安排(包括归属
期、归属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同 意公 司为 首次 授予 的 684 名激 励对 象在 第一 个归 属期 可进 行归 属 的
属的 91.5050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手续。
八、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 684 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和 74 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101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件成就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
出具日,公司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
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证券代码:300525 证券简称:博思软件 公告编号:2022-101
十一、备查文件
数量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