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6 证券简称:利安隆 公告编号:2022-117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上午 9: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欢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118)。
三、 备查文件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