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9 证券简称:欧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7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以
专人送达、通讯等形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张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监
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修订后的《监事会议
事规则》
。
本次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修订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16.56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以实施募投项目“循环利用工业硅项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
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9)及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及保证公司首发上市工作的正常推进,在募集资
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投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11245-19 号),公
司(含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47,241,379.32 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 112,092.70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以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
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 2022-010)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及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因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办公等需求,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
的需要,公司拟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基础上扩大建设面积增加投资总额,
在原有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增加的投资额用于新增的报告厅、办公场所等。增加
的投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进行补足。本次调整除上述调整外,项目建设背景、
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研发中心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额仍与公司前期
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本次调整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变更批准备案,公司将在项
目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落实办理上述政府部门变更审批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增加建设面积,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整体规划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投资总额和增加建设面积。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海证
券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1)。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