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5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
规划及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
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的经
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宝明精工拟以债转股的方
式对赣州宝明增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公司拟将对宝明精工 66,000.00 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宝明精工进
行增资,其中 7,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59,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
次 增资 完成 后, 宝明 精工 的注 册资 本由 人民 币 3,000.00 万元 增加 至人 民 币
全资子公司。
宝明精工拟将对赣州宝明 31,000.00 万元的债权,以债转股的方式向赣州宝
明进行增资,其中 1,000.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0,0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赣州宝明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6,000.00
万元。本次增资不会改变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的全资子
公司,仍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上述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公司
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
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
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宝明精工基本情况
件、背光源、触摸屏、高精密仪器、无线移动通信终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股本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金额 增资后股本 增资后持股比例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合计 3,000.00 100.00% 7,000.00 10,000.00 100.00%
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007.78 107,870.94
负债总额 126,558.40 112,337.54
净资产 -3,550.63 -4,466.60
项 目 2021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 月-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6,045.85 22,004.76
利润总额 -6,433.85 -944.30
净利润 -7,281.06 -944.30
(二)赣州宝明基本情况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显示器件
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
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
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
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股本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金额 增资后股本 增资后持股比例
惠州市宝明精
工有限公司
合计 5,000.00 100.00% 1,000.00 6,000.00 100.00%
明精工 100%股权,赣州宝明系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6,664.20 60,204.60
负债总额 60,673.47 53,477.33
净资产 5,990.73 6,727.27
项 目 2021 年 1 月-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 月-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827.84 14,503.64
利润总额 1,382.43 717.22
净利润 1,283.00 700.05
(三)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上述增资完成后,宝明精工、赣州宝明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宝明精工仍
是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赣州宝明仍是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和宝明精工以债转股方式对赣州宝
明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宝明精工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
宝明仍为宝明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
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事项,后续尚需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债转股方式对宝明精工增资和宝明
精工以债转股方式对赣州宝明进行增资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其资产
负债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本次债转股方案实施后,宝明精工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宝明仍为宝明精工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
会发生变化。公司向宝明精工通过债转股的方式增资和宝明精工向赣州宝明通过
债转股的方式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以债
转股方式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