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之星 2022-10-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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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2-101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的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反馈有关异议,监事会负责进行记录有关信息;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
励对象与任职公司(含子公司及分公司,下同)内签订的劳动合同、
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
职资格。
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
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
公司任职并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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