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进电动: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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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 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2-045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8,364,300股,限售期为12个月。本
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12,105,046股,限售
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0月27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精进电
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
号)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7,555,000
股,并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总股本为 442,666,667 股,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后总股本为 590,221,667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90,599,399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3.12%,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99,622,268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6.8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21名,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
量为350,469,3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3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股本总数的6.50%;除战略配售股份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19名,对
应限售股数量为312,105,0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8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
披露的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方腾集
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丰杰
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VV Cleantech (HK) Limited 及其一致
行动人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 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
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
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
守上述规定。
     ”
的承诺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里逊”)相关承诺:
  “艾里逊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持有期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计算,艾里逊不通过任何形式
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天津”)相关承诺:
  “一汽股权天津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
持有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计算,一汽投资天津不
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
    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相关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
守上述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
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50,469,346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
                              售股占           剩余限售
序                      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
         股东名称                 公司总           股数量
号                      (股)           通数量(股)
                              股本比           (股)
                              例
     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华德捷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北京华胜天成低碳产业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合肥福源恒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合计                 350,469,346    59.38%   350,469,346          0
     注:1、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 曾用名:CITIC PE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2、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350,469,346              12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日,精进电动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
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精进电动本次首次公开
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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