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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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22-05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
议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8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
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
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
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吕建中、吴凯、郭永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吕建中、吴凯、郭永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
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
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
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及所涉及标的股
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
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
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
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
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吕建中、吴凯、郭永生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
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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