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5 号
转债代码:110056 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亨通转债”预计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 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二十五个交
易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亨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亨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
时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
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亨通转债”。
一、“亨通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 号)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公开发行了 1,733 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3,300.00 万元,期限 6
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3 号文同意,公司 17.33 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亨通
转债”,债券代码“110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
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9 月
二、“亨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预计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本公司股票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
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
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 2022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股票价格在二十五个交易
日中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亨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19.35
元/股),若在未来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亨通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根据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亨通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和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亨通转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