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5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议室。
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数为 70,328,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00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 人,代表股份数为 2,545,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1%。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 合 计 持 有公 司 5% 以上 股 份的 股 东 以外 的 其 他股 东 ) 17 人 , 代表 股 份 数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
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70,328,949 股。
表决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股东 占出席股东 占出席股东
大会有效表 大会有效表 大会有效表
票数 票数 票数
总表决 决权股份总 决权股份总 决权股份总
数比例 数比例 数比例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 股东大会中 股东大会中
中小投资 票数 小股东有效 票数 小股东有效 票数 小股东有效
者表决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总数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了北京德恒
(重庆)律师事务所田晶、陈上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
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
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