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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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成员。同日,公司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
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Mitsuo先生;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4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
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各专门委员会组
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刘善敏、王立新、苏永益              刘善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立新、刘善敏、Aoshima Mitsuo   王立新
 提名委员会       刘善敏、王立新、苏本立              刘善敏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苏本立、Ota Toshihiro、王立新    苏本立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自公
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
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职
工代表监事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华舜阳先生、黄益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
任职资格的规定。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舜阳先生、黄益女士
  电话:020-39226386
  传真:020-39226333
  邮箱:IR@wahlap.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星东路 143 号星力动漫产业园 H1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柳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通过广州致远
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40%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宏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通过广州致远
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23%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颖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0.92%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要求,刘柳英女
士、刘宏程先生、蔡颖女士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前述法律法规
中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上述各位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
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苏本立先生,1965 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高中
学历。1990 年 5 月至 2001 年 12 月于广州番禺华立电子厂任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10 年 7 月于广州华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0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于广州华立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5 年 9 月至今于广州华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本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60%的股份,通过香港华立
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6.23%的股份,苏本立先生通过直接或间接方
式合计持有公司 28.83%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苏本立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Ota Toshihiro 先生,1958 年出生,日本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
大专学历。1979 年 4 月至 1983 年 7 月任日本(株)国土计画管理课职员;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进修语言;1985 年 9 月至 1991 年 3 月
任日本(株)三和电子海外部职员;1991 年 4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祥丰电子有限
公司董事长;1995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华立娱乐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广州市铃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1 月至
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华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Ota Toshihiro 先生通过香港华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间
接持有公司 10.17%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
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苏永益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香港永久居留权,高中学
历。1995 年 5 月至 2003 年 10 月任华立娱乐机械有限公司经理;2003 年 11 月至
任广州华立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永益先生通过广州阳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
司 5.25%的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Aoshima Mitsuo 先生,1963 年出生,日本国籍,本科学历。1990 年 4 月至
月任株式会社世嘉公司 AM 海外销售部东亚销售部课长、精文世嘉(上海)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兼营业部长职务;2015 年 7 月至 2016 年 7 月任株式会社永旺幻想
儿童娱乐商品开发本部国际产品开发负责人职务;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
株式会社 T-Product 董事副总经理职务;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广州华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2019 年 10 月至今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oshima Mitsuo 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Aoshima Mitsuo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
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
资格。
  王立新女士,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任顺德容奇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法务专员;2000 年 8 月至
年 3 月任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广州市
鹏辉电池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筹备小组成员,兼任证券法律事务部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8 月担任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月至今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立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
立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善敏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华
南师范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MPAcc 中心主任。中山大学会计学博士 ,
华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2019 年 8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目前担任泰永长征(002927)、深圳壹连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中山大学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国众联
集团公司项目评审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善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
善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杜燕珊女士,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4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广州快思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2 年 4 月至
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主管、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燕珊女士通过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6%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杜燕珊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明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
年 3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广州华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11 年 1 月
至 2015 年 8 月任广州华立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总监;2015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华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管理中心总监;2019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华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0.02%的股份,通过广州致远一
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23%的股份,通过直接或间接
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0.2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明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李莉娴女士,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广州华立科技有限公司人事主管;2014 年 10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广州华立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15 年 9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 年 1 月起至今任广州华
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高级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莉娴女士通过广州致远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05%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莉娴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冯正春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暨南大
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中级会计师职称,
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毕业后一直从事财务工作,2017 至 2018 年先后于广州玛
茜特皮具有限公司及武汉今天梦想商贸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19 年 1 月至
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
  截至本声明签署日,冯正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华舜阳先生,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
任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于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声明签署日,华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
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已于 2018 年 12 月获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黄益,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管理
会计师,中级会计职称。2017 年 11 月加入公司任财务总监助理,2021 年 9 月兼
任公司证券部工作,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获得《董事会
秘书资格证书》,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八期新上市公司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截至本声明签署日,黄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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