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1282 股票简称:金禄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6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
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4,11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17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2,4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2,4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4,1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
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64,11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807%,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4,110,30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
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1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4,110,30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
对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同意64,12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4,110,30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64,110,300 股 , 占出 席 会 议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总 数 的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见书。
特此公告。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