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 福田汽车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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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证券代码:600166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〇二二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或“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已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设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购资金
较低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
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
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办法”)的规定,特制定《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
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内部董监事,共计 11 人,具体参与人数及参与对象
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 3,045,006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2.04 元/股,持股计划的规模为 1,492,650 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比例 0.02%。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剩余股份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
过户,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
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等。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即终止。在
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
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 6 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作为本期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期持股
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本期持股计
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
构为本期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期员工持股计划中股份来源为回购股份的,公司将依据实际回购股票的成本价格
(即回购均价)确认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回购
均价作为受让价格,因此不产生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员工以税后收入购买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个人卖出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财务、会计、税务处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参考市场实践方式确定,
如未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则公司将从
其规定执行。
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福田汽车/公司/本公司     指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持股
                指《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计划/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指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员工持股计划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持股   指经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
计划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
持有人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内部董监事
持有人会议           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福田汽车股票、公司股票     指福田汽车 A 股普通股股票
                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福田汽车 A 股普通
标的股票
                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亿元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章程》          指《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根据《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特
制定《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内部董监事自
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
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依据《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
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内部董监事。
  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
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为公司董事长常瑞、董事/总经理武锡斌、职工
董事/副总经理宋术山、副总经理王术海、副总经理陈青山、副总经理杨国涛、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艳美、副总经理崔士朋、董事会秘书龚敏、职工监事吴
海山和职工监事杨巩社,共 11 人,合计获授份额占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
的比例为 100%。具体参与人数及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
为准。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一)资金来源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
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 3,045,006 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员工实际出资金额确定。
  (二)股票来源及规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本公司股票: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
案》,并于 2019 年 4 月 3 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
书》。截至 2019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
购公司股份 105,488,048 股,使用资金总额 250,054,761.1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 10%(10,548,805 股)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予以注销。
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第二期)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披露《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截至 2020 年 11 月 27 日,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8,690.47 万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 17,345.5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总数全部将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
日,公司第四员工持股计划已受让股份 14,409,425 股;截至本计划披露日,公司
回购专户尚余股份 29,784,826 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为 1,492,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剩余股份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
  已设立并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 股本总
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等。
  (三)股票受让价格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2.04 元/股,为第一期回购的
购均价。
  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锁定期限、权益分配及权益处置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即终止。
  在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存续期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 6 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全部分
配完毕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限
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权益待锁定期满
后一次性分派。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
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
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敏感期以最新市场交易规则为准)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分配及处置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银行利息;
  (3)本期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定资产,公司不得将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
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1)本期持股计划项下标的股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标的股票
的处置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陆续变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向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
全部标的股票一次性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
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如存在剩余未分配标的股票及其对应的分红(如有),由管理委员会在本期
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前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不得用
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3)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
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4)在锁定期之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5)当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管理委员会在届满
或终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1)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期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清算、
分配完毕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
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由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按照持有人所持
份额进行分配。
  (4)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
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确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处置办法。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①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全
部分配完毕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④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
变更或者终止本期持股计划。
  如果在本期持股计划期内公司经营的客观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重大投融资、
重大对外担保、重大产权/股权变动以及影响主营业务的重大知识产权变动等情
形),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变更或者终止本期持股计划。
  (2)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的,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
  ① 持有人因退休而离职的;
  ② 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
  ③ 持有人身故的;
  ④ 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变动;
  ⑤ 持有人出现管理委员会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
  (3)存续期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管理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
  ① 持有人发生除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外原因离职的;
  ② 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
  ③ 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于发生上述第(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在情况发生之日,持有人的参与
资格将被取消,对应份额的收益由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由本期可获得
权益的持有人共同享有,其对应股票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与售出所得(考虑除
权、除息调整因素)孰低值的原则返还持有人。
  (4)存续期内,若发生以上条款未详细约定之需变更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
额及份额权益的情况,持有人所持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公司与
管理委员会协商确定。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持有人会议是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所有持有
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
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
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以下事项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进行审议:
  ① 选举、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
  ③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④ 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⑤ 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⑥ 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⑦ 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
  ⑧ 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3)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召集和主持,其后持有人会议
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
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
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
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会议的时间、地点;
  ② 会议的召开方式;
  ③ 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④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⑤ 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⑥ 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
  ⑦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⑧ 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①、②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 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①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
方式为书面表决。
  ②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③ 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
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及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
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
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
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④ 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1/2(含)以上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特别约定需 2/3
(含)以上份额同意的(如有)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⑤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⑥ 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含)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
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 3 日向管理委员会提
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30%(含)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
召开持有人会议。
  (8)除须由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未明确事宜均由管理委员
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
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① 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
产;
  ② 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③ 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
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④ 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
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⑤ 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⑥ 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
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① 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② 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③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
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④ 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⑤ 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
额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的处置方式、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⑥ 决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强制收回份额的归属;
  ⑦ 办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⑧ 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① 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② 经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③ 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④ 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⑤ 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表决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
以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
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
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
决,实行一人一票。
  (9)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
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
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0)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
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
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
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
的投票权。
  (11)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2)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①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② 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委员
会委员(代理人)姓名;
  ③ 会议议程;
  ④ 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⑤ 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
票数)。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
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组成,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
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行使股东权利等。在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
本期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费用计入公司管理费用。公司董
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
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七、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资产管理方的运作,维护持有人的利益;
  (2)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证券交易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其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享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的权
益;
 (2)参加或委派其代理人参加持有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对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2)依照其所认购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和方式缴纳认购资金;
  (3)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承担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投资
风险;
  (4)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5)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八、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本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
  关于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务处理等问题,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中股份来源为回购股份的,公司将依据实际回购股票的交易价格(即
回购均价)确认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鉴于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回购
均价作为受让价格,因此不产生相应的股份支付费用。公司员工以税后收入购买
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个人卖出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实施本期员工持股
计划的财务、会计、税务处理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并参考市场实践方式确定,
如未来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一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则公司将从
其规定执行。
  九、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
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
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全文、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十、其他重要事项
或控股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
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持有人签 订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执行。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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