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8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 日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异议。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
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四)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2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监
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
相关规定。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8 月 17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首次授予人数为 636 人;首次授予数量为 380.80 万份
(四)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133.00 元/份
(五)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股
票期权在满足相应行权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进行行权。可行权日必
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新的规定的,则以
新的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比例的安排如下表
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22%
予之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行权期 24%
予之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行权期 26%
予之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51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四个行权期 28%
予之日起63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
形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若届时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同样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
权,由公司办理注销。
(六)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各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
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
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A)或营业收入累计值(B)进行考核,根据
下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
表所示: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
年度营业收入值(A)
对应考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营业收 值(B)
行权期
核年度 入值或营业收入累计值 目标值 触发值 目标值 触发值
(Am) (An) (Bm) (Bn)
第一个
行权期
第二个
行权期
入累计值
第三个
行权期
入累计值
第四个
行权期
入累计值
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A≧Am 100%
年度营业收入值(A) An≦A
A
B≧Bm 100%
年度营业收入累计值(B) Bn≦B
B
当考核指标出现 A≧Am 或 B≧Bm 时,X=100%;当考核
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 X 值
指标出现 A
的规则
其他组合分布时,X=8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单位“亿元”。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
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
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
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
格(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
权比例:
评价标准 优秀(A) 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标准系数 1.0 0.6 0.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当
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办理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由公司办理注销。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圣邦 JLC5
(二)期权代码:036515
(三)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2 年 10 月 12 日
(四)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占首次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公司总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张绚 财务总监 6.00 1.58% 0.02%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630 人)
合计(631 人) 380.70 100% 1.0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
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五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 1,000 份股票期权不得办理授予登记。因此公司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对象为 631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380.70 万份。
除此之外,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情况与公式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