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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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11月22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
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
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股东大会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
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
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股份已发行
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五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
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和并持有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书面提名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候选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
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议,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
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
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
者不能担任本公司非独立董事:
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三年;
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
未逾三年;
未届满;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的;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必须满
足下述条件:
事的资格;
规章及规则;
的工作经验;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
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的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人员;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
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
查);或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的承诺函。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
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二)推荐人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本公司指定联
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高锋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7017626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 938 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

    邮政编码:201103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推荐人基本情况
推荐人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
提名的候选人类别: □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
              被提名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条件) :□是 □否
                   (请在“是”或“否”前打“√”)
简历
(包括但不限于
学历、职称、详细
工作履历、兼职情
况等, 可另附纸
张)
其他说明
(注:指与上市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
东或上市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数量;是
否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等,可
另附纸张)
                     推荐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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