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关于签订《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0-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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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7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
                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
称“投资协议书”或“协议”),就公司在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建设年
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项目达成一致,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20亿元,在项目用地
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3年内建成投产,用地面积约3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
有限公司(暂定)。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于2022年10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并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公司能否竞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
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方介绍
人。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铸造;金属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
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涉及许可和资质的,凭有效许可证件和资质经营)
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上述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登记为准。
  四、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天长市人民政府
  乙方: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地面积约300亩。
  (三)项目用地
路以东、工业路以南、S205以西、驰宇路以北,后退红线主干道5m、次干道3m,
由乙方代征。
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以招、拍、挂价格为结算价格。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乙方用地招拍挂价格超过3万元/亩部分,在厂房
主体封顶后,甲方以基础设施补助的方式一次性予以奖励。
  (2)设备投资补贴。甲方给予乙方项目设备投资补贴,标准为实际投资金
额的20%,设备投资每达5,000万元时补贴一次,审计报告出具后1个月内补贴到
位。
  (3)企业贡献奖励。乙方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后,年税收在15万元/亩以上的,
按每年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度的80%进行奖励,期限7年,亩均税收低于15万/亩时
同比例下降。
  (4)金融扶持。甲方协助乙方项目融资,对乙方实际发生用于本项目的金
融借款给予利息补贴,标准为按期末当月公布的1年期LPR给予贴息,补贴利息
的总额度按贷款本金3亿元计算,贴息期限为开始享受贴息年度起连续3年。
  (5)人才政策。对于乙方高管个人年度对地方财政贡献额进行全额奖励,
期限5年。
  (6)帮办服务。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环评、安全生
产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在开工前提供“六通一平”(道路、
供电、供气、有线电视、通讯、给排水、场地平整)的建设条件。
  (1)乙方按照产品工艺要求设计建设平面和立面效果图,建筑容积率不低
于1.2,建筑密度不低于40%(不含道路),经市规委会通过后,乙方方可施工建
设。
  (2)非乙方原因除外,乙方所用土地闲置满1年不满2年的,甲方按照土地
出让金总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乙方所用土地闲置满2年的,甲方报市人
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并重新安排使用。
  (3)土地使用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土地享有优先使用权。
  (4)乙方不得在该项目用地范围内违反规划建造别墅、宾馆等非生产性配
套设施。
  (五)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事宜无法执行,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可
以免除违约责任,但该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并附当地公证机关关于是不可抗力的证
明材料通知对方。
  (六)违约责任
划建设方案施工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采取相关措施。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程
序解决。
    (八)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授权委托滁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书面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
    五、投资协议书签订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

    公司本次签订《年产60万吨再生铝项目投资协议书》,投资建设再生铝项目
并设立全资子公司负责建设该项目建设,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加速公司的产业
转型升级,增强公司在新材料产业方向上的竞争力,与公司现有产品产生协同效
应,提高公司市场竞争优势,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1)履约风险:投资协议书仅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约定,具体投资项
目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投资协议书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
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
进,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政策风险:如果产生法律法规变化、国家政策改变、政府行政命令限
制、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或其他客观情况重大改变等情形,可能致使公司无法继续
按照原有的成本、市场环境或条件履行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将对公司明显不
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公司合同目的。
  (3)管理风险:本项目将通过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安徽鑫铂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暂定)具体实施和运营,且项目本身的建设周期紧、要求高,可能会面临
公司管理及资源配置方面的风险。为此,公司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体系与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项目的稳健发
展。
  (1)投资协议书的签订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投资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均为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
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
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
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重大影响。
  本投资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如发生较大变化或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将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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