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 3—9 页
天健审〔2022〕8139 号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康药业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维康药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维康药业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
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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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维康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如
实反映了维康药业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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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
定,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01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34.74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7,215.86 万元(本次合计不含税承销保荐费用 7,315.86 万元,以
前年度已支付不含税保荐费人民币 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5,918.88 万元,已由主
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
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
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59.3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2,559.56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23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2022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30 日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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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存放 2022 年 6 月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金额 30 日余额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丽水经济 1210206029100008883 35,862.00 44.64
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丽水莲都 19855101040035208 18,554.56 6,686.10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丽水市分行
合 计 72,559.56 8,090.52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
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除上述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项目投资情况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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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项目与仓储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 研发中心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属于技术研究开发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研发中心不独立核算,技术
成果主要为公司生产产品使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中药分离纯化技
术平台、制剂技术平台、分析检测技术平台、药物筛选及安全性评价技术平台、信息平台及
局域网管理系统、学术交流培训中心等设施。项目建成后,不直接生产产品,但将为公司生
产强竞争力的新产品提供技术支持,并有效缩短产品开发周期,提高产品质量,适应市场需
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 仓储中心项目
仓储中心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为非生产性项目。项目完成后主要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仓储中心不独立核算,但本项目的完成将提升公司适应市场需要的能
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更加合理、模式更加全面、销售触角更加深入,促进公司产品的市场覆盖率大幅提升、市场
占有率快速提高、公司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并为公司研发的后续品种提供销售网络储备。营
销网络的扩建使得公司的销售网络立体化,更加深入销售一线市场,公司的竞争实力进一步
增强。通过营销网络化的构建,更进一步塑造公司和产品的品牌形象。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
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除“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
中心、仓储中心)”中研发中心项目与仓储中心项目以及“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无法单
独核算效益外,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项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达到完工可使用状态,暂未实
现收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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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
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00 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实际并未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72,559.56 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624.24 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65,093.28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8,090.52 万元。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中,超募资金
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及项目延期暂缓投入。
十、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 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对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
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增加投资 9,720.94 万元。
(二) 根据 2021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5,5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一、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
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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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2,559.56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5,093.28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9,720.94 2020 年:42,579.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3.40% 2021 年:19,547.9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
金额与 预定可使
序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投 实际投资 募集后承 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号 目 金额 金额 额 资金额 资金额 金额 诺投资 期
金额的差
额
医药大健康产 医药大健康
业园一期项目 产业园一期
(中药饮片及 项目(中药饮
中药提取、研发 片及中药提
中心、仓储中 取、研发中
心) 心、仓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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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中心 营销网络中
建设项目 心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补充营运资
项目 金项目
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
暂无使用计
划
合计 54,005.00 72,559.56 65,093.28 54,005.00 72,559.56 65,093.28 -4,132.66
[注]:实际暂无使用计划安排超募资金 3,865.16 万元大于上表中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中暂无使用计划的超募金额 3,333.62 万元,系超募资金收到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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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最近三年及一期实际效益
资项目累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1-6 月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用率
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
达产后年均
中心、仓储中心)
[注 1]“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项目承诺效益为“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项目”的承诺收
益,“研发中心”项目及“仓储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 2]“医药大健康产业园一期项目(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研发中心、仓储中心)”中“中药饮片及中药提取项目”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尚未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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