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60 证券简称:联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联德
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
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了《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杭州联德精密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
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二)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关内容存有疑义或异议,无反馈记录。
(三)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
任的职务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对激励
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
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
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