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顺
利进行,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的有
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证明文件、身份证等)及相
关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二、出席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应于 2022 年 10 月
东授权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
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除出席本次会议
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
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
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权,每一股有一票表决权。
六、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
项议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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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
行。
七、每位股东每次发言建议不超过三分钟,同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发言主题
应与会议表决事项相关。
八、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
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十、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现场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确需到现场参
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进入会场前,提前佩戴好口罩,同时配合
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24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做好信息登记等相
关防疫工作安排;进入会场后,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分散就座,保持一定距离。现场
如有其他防疫工作安排,请予以理解、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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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
会议日期:2022 年 10 月 20 日下午 14:30
会议地点:中国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 959 号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
楼二楼会议室
召集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阮洪良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四、股东针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集中发言及提问
五、宣读大会议案表决办法,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现场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现场投票结果(最终投票结果以公司公告为准)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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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以及其
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已编制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福莱特玻
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情请见附件。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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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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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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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编制基础
本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的。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一)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59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4,384,951.00 元。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剩余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8,584,905.66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1,715,094.34 元(承销保
荐费总计人民币 29,528,301.89 元,对应增值税总计人民币 1,771,698.11 元,其中
截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公司已预付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943,396.23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9)第 00059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
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嘉兴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南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
“工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广发证券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中 行 嘉 兴 分 行 ( 388375753547 )、 中 信 嘉 兴 南 湖 支 行
(8110801012801603829)和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019640) 以及安福玻璃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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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中 行 嘉 兴 分 行 ( 359775769945 ) 和 工 行 嘉 兴 分 行
(120406002900001976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
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资金人民币
投资收益人民币 1,499,895.14 元),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于 2019 年销户。
(二)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4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人民币 145,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期限 6 年。
截至 2020 年 6 月 2 日止,福莱特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 1,4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
额扣除剩余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5,636,792.46 元及对应增值税人民币 338,207.54 元
(保荐承销费总计为人民币 7,523,584.91 元,对应增值税总计人民币 451,415.09 元,
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公司已预付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1,886,792.45 元及增值税人民币
人民币 8,578,301.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1,421,698.10 元。上述募集
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报(验)
字(20)第 00225 号验证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泰君安” )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滁州凤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凤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监管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67577640767)、工行嘉
兴分行(1204060029000024114)以及安福玻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
( 384477642546 )、 工 行 嘉 兴 分 行 ( 1204060029000024238 ) 和 工 行 凤 阳 支 行
(1313072129300256393)。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 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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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中资金人民币 1,470,638,749.36 元(其中包括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
手续费计人民币 8,495,838.56 元和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18,117,910.80 元),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均已于 2022 年上半年销户。
(三)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648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0.25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545,147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9.5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6.79 元。募集资金总额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计人民币 16,918,053.1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增值税人民币 990,566.04 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2,482,499,996.8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到位,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 00008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安福玻璃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
行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浙江分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安福玻璃、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
嘉兴分行(400078999786)、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4455)以及安福玻璃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39747899669)、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4579)
和建行浙江分行(33050163803509168168)。
本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
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兴分行
(362378981198)、工行嘉兴分行(120406002900013473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
账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98,295.56 元 ( 非 公 开 增 发 A 股 股 票 实 际 收 到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理 财 投 资 收 益 人 民 币 10,665,982.24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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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 号文《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
值总额人民币 400,000 万元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截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
止,福莱特实际公开发行可转债 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
民币 3,97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人民币 23,078,799.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76,921,200.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德师
报(验)字(22)第 00231 号验证报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凤阳福莱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福新能
源”)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分别与中行嘉兴分行、工行嘉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嘉兴分行”)、兴业银行嘉兴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兴
业嘉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与国泰君安三方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包括本公司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行嘉 兴分行( 350681066411 、364981073081 、383181075327 、
(8110801013502453544)、兴业嘉兴分行(358500100100959273)以及凤福新能源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中 行 嘉 兴 分 行 ( 387081085363 )、 工 行 嘉 兴 分 行
(1204060029000139488)、中信嘉兴分行(8110801013802453567)。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18,527,580.19 元(其中包含尚未完成
置换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617,239.07 元(详见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计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相关理财
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四))。
三、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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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
表三《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四《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90 万吨光伏盖板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54,384,951.00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19)第 E00193 号)。
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 2019 年实施完成。
本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可转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75 万吨光伏
组件盖板玻璃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68,465,092.00 元。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
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370 号)。前述募集资金与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已于 2020 年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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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 2021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中的“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及“年产 1,500 万
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的自筹资金分别为人民币 892,659,268.36
元及人民币 137,617,239.07 元,合计为人民币 1,030,276,507.43 元。上述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情况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的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268
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 892,659,268.36
元,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 137,617,239.07 元,未完成置换的金额已于 2022 年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本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
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4,384,951.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含
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
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
公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
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并全部使用。
根据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
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
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含结
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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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
司及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
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均已返还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并全部使用。
根据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安福玻璃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及
安福玻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累计产生投资收益人民币
根据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2021 年度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
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管
理到期后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及凤福新能源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理财产品合计为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
如下:
人民币元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起息日 产品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
信银理财有限 固定收益类理
责任公司 财产品
合计 400,000,000.00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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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五《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六《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对照表》。
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表七《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表八《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说明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已完工且运营满一年及以上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年度报告已披露信息的比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年度报告披露情况
项目名称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
璃项目
司债券募集资金
(1)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
- 84,480.45 62,440.65 - 84,480.45 62,440.65
璃项目
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1)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
不适用 不适用 103,499.01 不适用 不适用 103,499.01
璃二期项目
(2)年产 4,200 万平方光伏背板玻 不适用 不适用 33,440.04 不适用 不适用 33,4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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璃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75,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75,000.00
司债券募集资金
(1)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2)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5,591.75 84,480.45 274,379.70 25,591.75 84,480.45 274,379.70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一)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无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二)2020 年 6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无未使用的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
(三)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698,295.56 元(该金额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期末余额),占所募集资金净额的 0.03%,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原因是尚有部
分项目款项未发生或尚未支付。
(四)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尚未使用的 2022 年 5 月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818,527,580.19 元(该金额系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期末余额及尚未到期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之和),占所
募集资金净额的 45.73%,上述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的原因是尚有部分项目款项未
发生或尚未支付。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表一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5,438.5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591.7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 3) 25,591.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 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
盖板玻璃项目 盖板玻璃项目
注 1: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3.26 万元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人民币 149.99 万元。
注 2: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和二期项目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已于 2018 年 12 月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591.75 万元,其中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25,438.50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
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153.2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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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4,142.1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47,063.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 3) 147,063.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
与募集后承诺投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可使用状态日期
资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 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
盖板玻璃项目 盖板玻璃项目
注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 2,921.7 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 8,495,838.56 元,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18,117,910.80
元及未置换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603,301.90 元。
注 2: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 2 座窑炉,于 2021 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2020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480.45 万元,其中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6,846.51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77,633.94 万元。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440.65 万元。2022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2.7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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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248,308.1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51,104.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与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使用状态日期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 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 140,000. 140,000.0 142,664.0
项目 项目 00 0 8
合计 251,104.12 248,308.19 248,308.19
注 1: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 2,795.93 万元,除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之外,差异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计人民币 18,573,483.70
元及理财投资收益人民币 10,665,982.24 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81,946.88 元。
注 2: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包含 2 座窑炉,已于 2022 年第一季度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年产 4,200 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注 4:2021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1,939.05 万元。2022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165.0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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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6,037.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总额(注 4) 216,037.2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募集前 募集后 实际 实际投资金额
序 可使用状态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承诺投资 承诺投资 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投
号 期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金额的差额
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 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 2022 年(注
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高透面板制造项目 1)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 2022 年(注
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3)
合计 397,692.12 397,692.12 397,692.12 397,692.12 (181,654.85)
注 1: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 2 座窑炉,已于 2022 年上半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尚未启动。
注 3: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已于 2022 年上半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4:2022 年 1-6 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16,037.27 万元,其中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 89,265.93 万元(本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030,276,507.43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已完成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 892,659,268.36 元,尚未完成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 137,617,239.07
元,未完成置换的金额已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完成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 6,771.34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12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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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 1)
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上半
年度承诺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承诺
序 累计产能利用 2019 (注 1) (注 1) 年(注 1)
项目名称 (注 1) 累计实现效益 效益
号 率 (注 1)
(注 2)
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目 191,037.15 165,004.90 197,098.37 191,079.08 99,052.82 652,235.17
注 1: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 90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的年度效益,为含税销售额人民币 223,513.46 万元(不
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 191,037.15 万元)。根据该报告,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计划产能为达产产能的 70%,因此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相应调整为完全达产时年度承诺效
益的 70%,2019 年为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 133,726.00 万元,2019 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65,004.90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0 年实际销售
收入为人民币 197,098.37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1 年实际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91,079.08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2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99,052.82 万元,实现承诺效
益(2022 年上半年承诺效益金额为年度效益/2,即销售收入人民币 95,518.58 万元) 。
注 2:产能利用率系募投项目实际产量除以设计产能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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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六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 1)
目 年度承诺效益 2021 年 2022 年上半 截止日 是否达到承诺
序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 (注 1) 2019 2020 (注 1) 年(注 1) 累计实现效益 效益
号
率(注 2)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注 1: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项目包含 2 座窑炉,分别于 2021 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
件盖板玻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 181,381.98 万元。2021 年募投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 114,938.45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1
年承诺效益金额为年度效益折算成月度效益乘以当年可实现效益月份数,即人民币 68,018.24 万元) 。2022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115,419.50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2 年
上半年承诺效益金额为年度效益/2,即人民币 90,690.99 万元)
。
注 2:产能利用率系募投项目实际产量除以设计产能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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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七
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 1)
目 年度承诺效益 2021 年 2022 年上半 截止日 是否达到承诺
序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 (注 1) 2019 2020 年(注 1) 累计实现效益 效益
号
率(注 2)
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目 181,381.98 79,125.01 79,125.01
注 1:非公开增发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包含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年产 4,200 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其中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
包含 2 座窑炉,已于 2022 年第一季度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年产 4,200 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尚在建设中。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安
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年产 75 万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效益,为不含税销售额人民币 181,381.98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年产 75 万
吨光伏组件盖板玻璃二期项目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79,125.01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2 年承诺效益金额为年度效益按照实现效益的月份折算,即人民币 60,460.66 万元)
。
注 2:产能利用率系募投项目实际产量除以设计产能的比率。
注 3: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年产 4,200 万平方光伏背板玻璃项目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表八
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注 1)
目 年度承诺效益 2021 年 2022 年上半 截止日 是否达到承诺
序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 (注 1) 2019 2020 年(注 1) 累计实现效益 效益
号
率(注 2)
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
透面板制造项目 161,923.06 49,406.27 49,406.27
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
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
注 1: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包含 2 座窑炉,分别于 2022 年上半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的年度承诺效益系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 75 万吨太阳能装备用超薄超高透面板制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完全达产后的年度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 161,923.06 万元。根据该报告,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
年的达产率为 50%,因此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相应调整为完全达产时年度承诺效益的 50%,2022 年为募投项目投产后第一年,承诺效益为不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 80,961.53
万元。2022 年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49,406.27 万元,实现承诺效益(2022 年承诺效益金额为年度效益按照实现效益的月份折算,即人民币 16,866.99 万元)
。
注 2:产能利用率系募投项目实际产量除以设计产能的比率。
注 3:年产 1,500 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技术改造项目系对本公司位于嘉兴生产基地的太阳能光伏超白玻璃生产线进行全面的技术升级和改造,不涉及产能新增、承诺效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状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年 7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数 2,146,893,25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人民币 493,785,448.42 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
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港币支付。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