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
东及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事前已
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收购控股子公司德赛系统、德赛产品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及相关资料,本次交易对方之一为公司现任副总裁丁耀良先生,其
持有本次交易标的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5%股权,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本次交易是公司为履行已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的项
下义务,同时,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已就收购标
的公司进行了评估等程序,评估机构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独立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本次交易定价是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
为参考,经公司与标的公司少数股东共同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会损
害非关联方利益。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允和公平的原则,定价客观、
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德赛系统、德赛产品少数股东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艳、张志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