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8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及青岛西海岸金能投资有限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金狮国际贸易(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狮国贸”)及青岛西海岸金
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能
化学”)。
? 本次担保数量:本次新增 42,694.10 万元人民币担保保证。
? 本次解除担保数量:为金能化学提供的人民币 19,912 万元担保保证,为金
狮国贸提供的人民币 22,811.36 万元担保保证。
? 担保余额:截至目前,公司为金能化学、金狮国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
民币 471,000 万元,已实际使用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0,594.70 万元(含
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解除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开立 24,890 万元银行
承 兑 汇 票 , 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与 建 设 银 行 签 订 编 号 为
建黄岛金能最高保 2022-002 号,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金能化学已将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全部结清,对应金
额的担保责任解除。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狮国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立 3,144.10 万美
元信用证,于 2022 年 9 月 9 日与中国银行签订编号 LC1066522000172 的《开立
国际信用证申请书》,信用证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办理完毕。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金狮国贸已将上述信用证全部结清,对应金额的担
保责任解除。
(二)本次新增担保情况
为满足原料采购资金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开立 3,174 万美元信用证,于
信项下开立进口信用证额度使用申请书》,信用证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办理完毕。
青开交银综合 20220511 号,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金能化学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
金借款 20,000 万元,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与建设银行签订编号为 KJFCQD2022-003
的《中国建设银行跨境融资性风险参与合作协议书》。
建黄岛金能最高保 2022-002 号,担保期限自 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十一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担保额度及同意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同意子公司之间相互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号)。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
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道路危险货物
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18,490,600.29 元。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通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
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
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担保期限:2022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4 月 28 日
(二)建设银行
保证人: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黄岛支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最高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期限:2022 年 6 月 9 日至 2027 年 6 月 9 日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不会
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
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金能化学、金狮国贸提供的担保合同余额为人民
币 471,000 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30,594.70 万元(含本次担保),
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