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9 证券简称:依米康 公告编号:2022-061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议应参加董事 5 人,实际参加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菀女士主持;公司全体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公司于 2016 年与上海冷元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依米康冷元节能科技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以期整合各方技术、市场、品牌、
资金等资源协同,开展磁悬浮冷站系统智能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制造和营销,公
司持股比例 51%。但标的公司成立后,其实际经营未达预期目标,且其后续业务
的发展也需要资金、人力及资源的进一步投入,公司综合评估后,认为其业务不
适合作为公司重点发展及深耕的方向,继续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无法满足助力公
司主营业务、增厚经营业绩的作用。为降低公司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标的公司 51%的股权以 95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重庆领卓建筑
劳务有限公司。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编号:XYZH/2022CDAA10441),以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标
的公司净资产为 1,077.23 万元,交易双方同意标的公司 51%股权交易定价为 9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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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有利于公司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战略。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
票数的 100%,全票表决通过。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