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赛
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一致。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日、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监事
会同意以 2022 年 9 月 28 日为首次及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16 名首次授予部分的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3,310.50 万份,向符合条件的 776 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授
予股票期权 289.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6.12 元/份。
赛力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