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下属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绿能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战略布局
与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叶小杰、程文文、周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