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2-049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上午 10:00 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曹麒麟先生、汤继强先生、廖中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一致同意选举曹世如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曹曾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日止。
曹世如女士、曹曾俊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制度等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汤继强(召集人)、廖中新、张颖
战略委员会:曹世如(召集人)、曹曾俊、曹麒麟
提名委员会:廖中新(召集人)、汤继强、曹世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曹麒麟(召集人)、廖中新、曹曾俊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董事长曹世如女士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曹世如女士为公司总经
理;曹曾俊先生、张颖先生、陈慧君女士、谭磊先生、洪帆先生、文春林先生、
王宁先生、李小平先生、杨远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曹曾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陈慧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日
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罗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朱然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期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至 2010 年 5 月 19 日任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0 年 5 月
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曹世如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2,74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8%,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曾于 2016 年 11 月、
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世如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世如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一直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
为公司经营和地方经济发展及解决就业等做出了巨大贡献,选举其担任董事长、
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不会给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司前任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监事。自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至今任公司副董
事长、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成都红旗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红旗
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曹曾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与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曹世如女士系母子关系。曹曾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曹曾俊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秘资格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传 真:028-87825530
邮 箱:zj@hqls.com
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2年8月进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2005年1
月担任公司财务部总监,2006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
张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食品集团公司财务处,自贡川南旅游投资开发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2002
年3月进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任自贡分场主任,2003年1月任财务部财务人员,
理、财务负责人。
陈慧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
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川联发医疗有限公司信息主管。2000年12月进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2001
年3月担任信息中心行政人员,2005年1月担任信息中心部长,2007年8月至今担
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谭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
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司,2002年12月担任宣传部部长,2007年5月担任合同管理部部长,2008年3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洪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
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担任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主任、部长、经理、总监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文春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文春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
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豪吉集团任市场部副部长。2002 年 8 月进入成都红旗连锁有限公司,2003 年 2
月任促销部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任促销部部长,200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
经理。
王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
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任,成都北京华联商厦楼层主管,成都世纪联华超市家电百货处处长,上海雅客
多超市店长,好又多华东事业部杂货专员,合肥好又多超市店长,南京好又多超
市店长。2009 年 12 月进入公司,201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远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远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
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于培训部、保卫部;2005 年先后担任拓展部、党办部长;2005 年至 2013 年 12
月 16 日担任公司总监。2013 年 12 月 17 日聘为公司副总经理。
李小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000 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小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
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罗乐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12月出生,专科。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2年9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9年1月至今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罗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罗乐通讯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联系电话: 028-87825762
传真:028-87825530
电子邮箱:luole@hqls.com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朱然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生,(日本)城西国际大学商业企划专业硕士,
资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朱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然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
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