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5 号)同意,2021 年 3 月,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州轮胎”)以非公开方式向控股股东贵阳市工商产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工商投”)等 12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锁定期
合 计 158,730,158 -
本次新增股份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详见 2021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956,319,462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本公告日,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日公司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现金分红外,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2 股,公司总股本由 956,240,462 股增加至 1,147,488,554 股,现
公司股本为 1,147,488,554 股。
除贵阳工商投外,其余 11 名发行对象所持股份已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解除
限售。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贵阳工商投持有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由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可上市
持有 本次可上市流
限售股份持有 流通股数占 冻结/标记的股
序号 限售股份数 通股数 备注
人名称 公司总股本 份数量
(股) (股)
的比例
贵阳市工商产
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工商投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有 41,400,000 股处于质
押状态。贵阳工商投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其股份变动需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 本次解除限售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流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6,680,611 91.21% +82,857,143 1,129,537,754 98.44%
三、总股本 1,147,488,554 100.00% - 1,147,488,554 100.00%
注:最终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布的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比例不低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票数量的 43.50%,
且发行完成后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
有甲方股份比例不超过 30%。2、自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本
认购承诺 次认购的股票。3、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已履行完毕
月 05 日
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
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
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出
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情形,则贵
非公开发行股票 阳工商投按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认购本次
时所作承诺 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规定行使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其他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 正常履行中
月 05 日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本承诺函出具日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函相关内容不能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开发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
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
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2、本公司及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
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
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
避免同业竞 2020 年 09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正常履行中
争承诺 月 28 日
其他企业。3、如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进
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
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及
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
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
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
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
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
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在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存在关联
关系期间,本承诺函为有效之承诺。本企业
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
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期间,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
规范关联交 2020 年 09
少、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 正常履行中
易承诺 月 28 日
情况导致关联交易难以避免的,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正常商业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准则进行,依法与发行人签订规范的关联交
易协议,按照与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进
行相同或相似交易时的价格确定关联交易
价格,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以保证
关联交易价格及条件的公允性。在本公司作
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期间,保证不通
过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任何特殊
利益,亦不进行任何可能损害发行人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将以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认购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认购非公开 股票,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
发行股票资 或直接间接使用贵州轮胎及其关联方资金 2020 年 09
已履行完毕
金来源的承 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亦不存在贵州轮胎直 月 28 日
诺 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本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
形。
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持有
贵州轮胎股票的情况。2、本承诺函出具日
前 6 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
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贵州轮
胎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况。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 6 个月内,本公司
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
方将不会减持贵州轮胎的股票或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存在任何减持贵州轮 2020 年 11
不减持承诺 已履行完毕
胎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计划,月 18 日
包括承诺期间因贵州轮胎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等产生的股票。4、
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
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5、若本公司
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
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贵州轮胎股票情
况,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
关系的关联方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减持
所得收益全部归贵州轮胎所有。
发行可转换公司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2021 年 07
其他承诺 正常履行中
债券时所作承诺 规定行使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 月 30 日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
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本承诺函出具日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
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函相关内容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
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公司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
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
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可转债市场情况、本次
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本企业资金状况和
《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确定。2、本承诺函出具日前 6 个
月内(含),本企业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的情况,没有减持
计划或安排。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
可转债认购后 6 个月内(含),本企业将不
会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也不存在任何减持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 2021 年 12
认购承诺 正常履行中
股权性质的证券的计划。4、本企业自愿作 月 14 日
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公司股票
的情况,本企业因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全
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责任。若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若本承诺
函出具之后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承诺将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
其他承诺 其他承诺 未来若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2017 年 04 正常履行中
承诺事由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履行情况
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月 14 日
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
监会公告[2016]1 号)及深交所《关于落实<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承
诺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
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且 3 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黔轮
胎股份总数的 1%。
截至本公告日,贵阳工商投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规买卖股票,且
不存在对本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的情形。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对贵州轮胎本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