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2-058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长峡金石”)持有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股份 75,364,605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6.65 %;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安徽交控金石”)持有宝钢包装股份 21,174,1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7 %。长峡金石与安徽交控金石因受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同一
控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宝钢包装股份 96,538,705 股,约
占公司总股本的 8.52 %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长峡金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3,901,604 股,即不超过公司
总 股 本 的 2.99% , 其 中 拟 通 过 集 中 竞 价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不 超 过
数量不超过 33,901,60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99%。安徽交控
金石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1,174,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7%;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金石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660,783 股,即不超
过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 ,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超 过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长峡金石(武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5% 以 上 非 第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一大股东
伙)
安徽交控金石并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
购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5%以下股东 21,174,100 1.87%
得:21,174,100 股
(有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
第一组 长峡金石(武汉)股 75,364,605 6.65% 受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同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一控制
(有限合伙)
安徽交控金石并购基 21,174,100 1.87% 受金石投资有限公司同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一控制
伙)
合计 96,538,705 8.52%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减持 竞价交
计划减 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原
股东名称 数量 减持方式 易减持
持比例 价格 份来源 因
(股) 期间
区间
长峡金石(武汉) 不 超 过 : 不超过: 2022/10 按市 公 司 2021 自身资金
竞价交易减
股权投资基金合 33,901,60 2.99% /25 ~ 场价 年发行股 需求
持,不超过:
伙企业(有限合 4股 2023/4/ 格 份购买资
伙) 22,660,783 股 25 产暨关联
大宗交易减 交易所取
得的非公
持,不超过:
开发行股
安徽交控金石并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10 按市 公 司 2021 自身资金
竞价交易减
购基金合伙企业 21,174,10 1.87% /25 ~ 场价 年发行股 需求
持,不超过:
(有限合伙) 0股 2023/4/ 格 份购买资
大宗交易减 交易所取
得的非公
持,不超过:
开发行股
长峡金石及安徽交控金石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660,783 股,即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45,321,566 股,即合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4%。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长峡金石及安徽交控金石减持
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长峡金石及安徽交控金石减持
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长峡金石承诺:
本企业在取得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时(以其在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为准),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的标的资产持
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自该部分权益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在本企业名下之日
起算,下同)不足 12 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应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股份
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其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应
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
后,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
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
管意见相应调整。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安徽交控金石承诺:
本企业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内不得转让,但本企业在取得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时(以其在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登记手续之日为准,下同),如对用于认购上市公司新发行
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为标的公
司股东之日起计算)不足 12 个月的,则本企业在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
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规定和规则办理。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企业基于本次交
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
应遵守前述锁定承诺。
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监
管意见相应调整。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
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情况等决
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拟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