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8 证券简称:富士莱 公告编号:2022-050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17%,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92 万股,并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91,6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为 69,934,1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735,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配售限售股,股份数
量为 1,184,11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09 月 29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
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
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184,117 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
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总数(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东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其中:首发前限售
股
首发后限售
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
份
三、总股本 91,670,000 100.00% - - 91,670,000 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
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