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1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了《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等公告,并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告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将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位予以公示。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2022 年 9 月 23 日,时限达到 10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
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
映,无反馈记录。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
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
文件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
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