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公告编号:2022-053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
议的董事应到 8 人(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实到 6 人,
委托出席 2 人,其中赵燕董事和洪猛董事均委托张必贻独立董事代为
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张必贻独立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因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国
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长江三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
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相关申报文件中财务
数据已过有效期限(参见公司 2022-046 号公告),为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聘请的审计机
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对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加期审
计,出具了《三峡金沙江云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
审字[2022]0018011 号,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公司聘请
的备考审阅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2022 年 6 月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707
号,以下简称“《审阅报告》”)。公司根据《审计报告》、《审
阅报告》等文件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进行更新
和修订。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批准《关于本次重组加期<审计报告>及<
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雷鸣山、马振波、张星燎、关杰林、胡伟明、宗仁怀、
苏劲松回避了本项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