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1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
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价格为 37.09 元/份;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
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 140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内以
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06,624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
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行权具体
安排如下:
一、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具体
安排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
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
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
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19日。激励对象必须
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本次行权期限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得行权。
本次行权前持 占股权激励计 尚未符合行
本期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有的股票期权 划授予权益总 权条件的期
数量(份)
数量(份) 量的百分比 权数量(份)
董事、财务总 9,216 9,216 40.00% 0
刘琼 监兼董事会
秘书
施政辉 副总经理 9,216 9,216 40.00% 0
李强 副总经理 5,760 5,760 40.00% 0
李定勇 副总经理 5,760 5,760 40.00% 0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876,672 876,672 40.00% 0
(136 人)
合计(140 人) 906,624 906,624 40.00% 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琼先生、施政辉先生、李强先生、李定勇先生于
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告日后将遵守《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行权
期内合法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限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激励对
象行权资金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以自筹方式解决,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
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
行权期内行权,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
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
息。
二、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份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906,624
股,剔除回购专户后的股份总数由172,507,836股变更为173,414,460股,公司基
本每股收益可能产生摊薄的影响,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
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
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三、其他事项
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业务
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
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
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