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博俊科技 股票代码:300926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88号)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二年九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并上
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本
指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博俊科技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
指 本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特定对象发行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票上市公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商/东方投行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构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实施细则》 指
则》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所致。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Bojun Industrial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博俊科技
股票代码 300926.SZ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14,213.34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伍亚林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 年 3 月 29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3 年 4 月 7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1 月 7 日
公司注册地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300
公司办公地址 昆山开发区龙江路 88 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15300
电话号码 0512-3668 9825
传真号码 0512-5513 3966
互联网网址 http://www.sh-bojun.com/
电子信箱 ir@sh-bojun.com
汽车用精密模具及高精密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
售;模具制造;冲压零部件、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塑料制品的销售;激光拼焊汽车转向支架、落料件、汽车天窗
用包塑件、汽车门锁用包塑件的生产、销售,并提供售后技术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
支持和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从
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前述经营项目中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前置许可经营、限制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类型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与本次发
行相关的议案。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
议案》《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
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
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591 号)
,同意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人取得上述核准批复后,组织了本次发行工作。
(1)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发行人与伍亚林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签订《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与伍亚林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2022 年 5 月 27 日签订《江苏博俊工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伍亚林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2022
年 6 月 23 日签订《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伍亚林之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对本次发行的认购数量、认购方式、限售期等进
行了详细约定。
本次发行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5.74 元/股,最终发行数量为 12,771,900
股,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1,029,706.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97,299,918.51 元,未超过发行方案中募集资金规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
金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 个。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认购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金额(元)
(股) (月)
合计 12,771,900 201,029,706.00 —
(2)缴款及验资
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缴款通
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通知其将认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指定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31337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9 月 8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 201,029,706.00 元。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
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容诚验字[2022]230Z0253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发行人已向伍亚
林共计 1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771,900 股,每股面值
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729,787.4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299,918.51
元,其中:计入股本 12,771,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84,528,018.51 元。
(3)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2,771,90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2 年 9 月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伍亚林,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股份。
(五)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数量为 12,771,900 股,符合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91 号)文同意注册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及其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合计 12,771,900 201,029,706.00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和认购金额符合发行人与发行对象签署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约定。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01,029,706.00 元,不超过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总额的决议。
(六)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
行价格为 15.8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均价的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 P1。
根据 2021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并根据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授权和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5.86 元
/股调整为 15.74 元/股。
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0%,发行价格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的比率为 80%。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201,029,706.00 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合计为
本次发行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元
费用类别 含税金额
承销、保荐费 3,000,000.00
审计与验资费 300,000.00
律师费 600,000.00
登记费 1,277.19
印花税 49,337.31
合计 3,950,614.50
上述发行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额小计 220,827.01
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3,729,787.49
(八)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认购资金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
第 ZA31337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9 月 8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
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投资者缴纳的认购资金 201,029,706.00 元。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
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容诚验字[2022]230Z0253 号),确认截至 2022 年 9 月 9 日止,发行人已向伍亚
林共计 1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2,771,900 股,每股面值
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3,729,787.4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97,299,918.51
元,其中:计入股本 12,771,9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184,528,018.51 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十)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2,771,90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2 年 9 月
(十一)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伍亚林先生,具体情况如下:
伍亚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生。2003 年 1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万行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上海博俊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上海博俊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 年 8 月至今任中胜投资监事;
今任博俊科技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嘉恒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2 月期间任中民金服董事;2017 年
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常州博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5 月起至今任
西安部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6 月起任浙江博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住
所为: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忠门镇琼山村汉柄 XXX 号。
本次发行对象为伍亚林先生,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以
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对象伍亚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持有公司 40.02%的股
份。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前述关联交易在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伍亚林先生认购数量为 12,771,900 股,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8 个月
内不得转让。
伍亚林先生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合规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
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
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向其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
承诺的情形,以及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发行人利益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
偿的情形。
(十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1591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
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对象通过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的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认购款
项,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接受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向其做
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以及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发行人利益
相关方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深交
所的本次发行方案要求。
博俊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本次发行已依其进行阶段取得了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批准
和授权;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之资格、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均符合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
效;本次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博俊科
技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12,771,90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2 年 9 月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博俊科技;证券代码为:300926;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8 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宁波马扎罗投资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部利得量化成长混 基金、理财产品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等
资基金
合计 - 107,562,500 75.7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昆山嘉恒投资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理财产品
等
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理财产品
等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欧创新未来 18 基金、理财产品
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 等
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基金、理财产品
等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品
等
合计 - 122,309,779 78.95%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03,100,000 72.54% 115,871,900 74.8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33,400 27.46% 39,033,400 25.20%
三、股份总数 142,133,400 100.00% 154,905,300 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中,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经理伍亚林先生为认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142,133,400 股增加至 154,905,300 股。
购对象。 除董事
长、
总经理伍亚林先生外,
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
股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姓名 现任职务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伍亚林 董事长、总经理 56,875,000 40.02% 69,646,900 44.96%
伍丹丹 董事 - - - -
金秀铭 董事、副总经理 - - - -
李文信 董事、副总经理 - - - -
李秉成 独立董事 - - - -
张梓太 独立董事 - - - -
朱西产 独立董事 - - - -
监事会主席、职
蔡燕清 - - - -
工代表监事
侯琰春 监事 - - - -
姚金阳 监事 - - - -
李晶 董事会秘书 - - - -
注: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口径计算,本次发行
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以截至股份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并考虑本次新增股份
(五)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 2021 年度、
以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
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
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项目 月 度
发行前 发行后 发行前 发行后
每股收益 0.27 0.25 0.59 0.54
每股净资产 6.81 7.52 6.66 7.39
注: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分别按照 2021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2 年 6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104,466.74 95,960.91 92,180.48 57,130.31
非流动资产 97,352.60 83,572.35 57,219.01 55,632.15
资产总额 201,819.34 179,533.26 149,399.50 112,762.46
流动负债 98,660.94 78,189.43 58,211.22 58,402.11
非流动负债 6,367.49 6,665.94 4,222.30 6,769.94
负债总额 105,028.43 84,855.37 62,433.52 65,172.05
所有者权益 96,790.91 94,677.89 86,965.98 47,590.4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46,773.07 80,550.58 54,876.67 52,187.93
营业利润 4,409.88 8,729.00 7,884.47 7,140.08
利润总额 4,509.92 8,960.14 7,891.03 7,436.29
净利润 3,818.62 8,422.58 6,729.85 6,370.69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18.79 1,418.26 3,952.62 11,387.00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639.77 -21,135.32 -3,340.71 -4,079.22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6,400.56 -22,977.38 33,185.86 3,134.39
增加额
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2021 年 12 月 /2020 年 12 /2019 年 12
流动比率 1.06 1.23 1.58 0.98
速动比率 0.65 0.86 1.23 0.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0.83% 37.80% 37.80% 49.47%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04% 47.26% 41.79% 57.8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年)
存货周转率(次/年) 2.15 2.49 2.01 2.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632.83 7,827.17 6,643.38 6,049.28
(万元)
扣除非经常 基本 0.27 0.59 0.63 0.60
性损益前每
股收益 稀释 0.26 0.59 0.63 0.60
(元)
扣除非经常 全面摊薄 3.95% 8.90% 7.74% 13.39%
性损益前净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3.95% 9.28% 13.21% 14.35%
扣除非经常 基本 0.18 0.55 0.62 0.57
性损益后每
股收益 稀释 0.14 0.55 0.62 0.57
(元)
扣除非经常 全面摊薄 3.75% 8.27% 7.64% 12.71%
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 3.76% 8.62% 13.04% 13.6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流动资产,报告期内,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50.66%、
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49.34%、38.30%、46.55%及 48.24%,非流动资
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长期待摊费用。公司的资产结构与主营业务情况
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 89.61%、93.24%、92.14%
和 93.94%,流动负债中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98、1.58、1.23 及 1.06,速动比率分别为
减少,2020 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高。2021 年度,由于募集资金的持续
投入,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洪军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 24 层
保荐代表人:孙帅鲲、任文渊
项目协办人:安笑含
项目组成员:郁建、陈华明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联系传真:021-23153509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韩炯
签字律师:夏慧君、唐方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联系传真:021-313586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毛伟、杨和龙、李波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联系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负责人: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毛伟、杨和龙、李波
联系电话:010-66001391
联系传真:010-66001392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东方投行签署了《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之保荐协议》和《江苏博俊工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之承销协议》。
东方投行指定孙帅鲲、任文渊作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
孙帅鲲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
表人,阿德莱德大学硕士学位。2015 年加入东方投行,曾参与完成明月镜片创
业板 IPO 项目、博俊科技创业板 IPO 项目、万胜智能创业板 IPO 项目、甘李药
业 IPO 项目、顶点软件 IPO 项目、联得装备创业板 IPO 项目、天成自控非公
开发行股票项目、恒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洲明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纵横通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道亨软件挂牌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
经验。
任文渊女士:现任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总监,保荐代
表人,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学士、硕士,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
参与完成浙大自然主板 IPO 项目、万胜智能创业板 IPO 项目、联得装备创业板
IPO 项目、天成自控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行项目经验。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
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
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投行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
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