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科技: 哈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9-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哈铁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12,000 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将于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国泰君安负责组织实施。
战略配售在国泰君安处进行;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
(https://ipo.uap.sse.com.cn/ipo)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以及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
跟投机构为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战略投资者类型为与发行人经营业
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及具有长期投资
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
告》
 (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
要求的投资者报价后,经协商一致,将拟申购价格高于 17.00 元/股(不含 17.00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7.00 元/股的配售对象中,申购数
量低于 3,360 万股(不含 3,360 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 17.00
元/股,申购数量为 3,360 万股,且申购时间均为 2022 年 9 月 21 日 14:46:33.614
的配售对象中,按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从后到前的顺序剔除
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申报总量 21,226,790 万股的 1.01%。剔除
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具体剔除情况请见《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中的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部分。
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3.58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的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的中位数
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
品(以下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和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的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2 年 9 月 26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
   (1)45.4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44.7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60.6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9.7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
 行业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截至 2022 年 9 月
 备制造业(C37),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4.69 倍。
     (2)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
 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态      对应的静态
                                                        市盈率        市盈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非前 EPS      非后 EPS        票收盘价
                                                       (扣非前)      (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倍)        (倍)
              均值           -             -         -     52.97      56.20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T-3 日)。
   注 1:2021 年扣非前/后 EPS 计算口径: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
 净利润/T-3 日(2022 年 9 月 21 日)总股本;
   注 2:由于神州高铁、远望谷 2021 年扣非前、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均为极端值,因此均
 未纳入静态市盈率平均值计算;
   注 3: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13.58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60.63 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投资。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发行公告》。
  (4)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
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
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
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网下投资者剔除最高报价部
分后有效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和养老金的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四个数中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
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5)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
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行价格 13.58 元/股和 12,000 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
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 162,960.00 万元,扣除约 11,758.89 万元(不含税)的发行
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151,201.11 万元(如有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
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
影响的风险。
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
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
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前述配
售对象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网下限售期摇
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未被抽中的网
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方面,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其他战略投资者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股票限售期限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股申购。
所有参与战略配售、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
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
效申购。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
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发现证券发行
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承销商暂停或
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且
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上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下申购总体情况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T 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确定。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以下简称“《网下初
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T+2 日)16:00 前,
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T+2 日)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网下投资者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 0.5%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部分除外)。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
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2 年 9 月 28 日(T+2 日)日终有
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
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或资金规模。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
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
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上
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作出的自愿承诺。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
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刊登在上交所(www.sse.com.cn)的《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
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谨慎判断其经营状况及
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
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地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
定。
                       发行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州高铁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