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兆驰股份
股票代码:00242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6 楼 C1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 33 楼-35 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16 楼 C 区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 33 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报告书披露后,本次权益变动仍待《股份转让协议》所约定之生效条
件、交割条件全部成就、本次权益变动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合规性确认及履行其它必要的程序,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条件的成就以及审查、确认等手续能否通过尚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信息披露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前述保证和承诺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 1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
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31
三、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 31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32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3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深圳市国资委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受让方
一、深圳资本集团、资本集 指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受让方
指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二、亿鑫投资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
受让方 指
司
兆驰股份、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截至本报告书
南昌兆投、出让方 指
签署之日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南 昌 兆 投 向 深 圳 资 本 集 团 转 让 所 持 666,818,300 股
( 14.73% )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 向 亿 鑫 投 资 转 让 所 持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指 伟放弃部分表决权,使深圳资本集团及亿鑫投资取得上
市公司控制权、深圳资本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并将上市公司纳入深圳资本集团合并报
表范围内
南 昌 兆 投 向 深 圳 资 本 集 团 转 让 所 持 的 666,818,300 股
标的股份 指 (14.73%)上市公司股份,以及向亿鑫投资转让所持的
资本集团、亿鑫投资、南昌兆投、顾伟于2022年2月28
《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指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的《股份转让框架协议》
资本集团、亿鑫投资、南昌兆投、顾伟于2022年5月26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签署的《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顾伟关于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之附
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收购管理办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如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1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注册资本 1,46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64187170P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业务;投资管
经营范围
理;资产管理。
设立日期 2007年6月22日
经营期限 2007年6月22日至2057年6月22日
股东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33楼-35楼
联系电话 0755-83883660
(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6楼C区
法定代表人 王道海
注册资本 3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68629B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从事投资及其相关的资产管理。
设立日期 1997年8月1日
经营期限 1997年8月1日至2047年8月1日
股东名称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33楼
联系电话 0755-8388607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及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深圳资本集团 100%股权,为深圳
资本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资本集团持有亿鑫投资 100%股权,为
亿鑫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国资委为亿鑫投资的最终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深圳资本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及简要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深业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
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深圳市远致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
限公司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
高新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兴办科技企业孵
化器;兴办高新技术产业实体;科技中介服务
中国科技开
与培训;高新技术成果及其产品的转化与交
易;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自有物业的管理
司
和租赁;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
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投资兴办实业。
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
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
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
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钢材、木材、
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
深圳市能源
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
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
司
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
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
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
物业租赁。
深圳市远致
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组织文
化艺术交流活动;专业设计服务。
限公司
深圳市汇进
限公司
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融资融
万和证券股 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资产管理、代销
份有限公司 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与证券交易、证
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深圳市柳鑫 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
限公司 及决定需前置审批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
生产电子复合材料,普通货运。
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建筑科学研究,城市
深圳市建筑
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勘察、设计、质量检测
科学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
境工程检测和咨询,建筑工程性能评估;能耗
司
测评及节能检测评价,绿色节能改造咨询与施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工,绿色建筑与园区运营管理,碳审计与评估,
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开发、咨询、投资、培训
推广和销售贸易,会议展览,物业租赁与管理,
建筑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绿色低碳技术培
训推广。
环保低碳技术和管理咨询,低碳产业技术咨
询,行业标准化服务咨询,会展、会议服务,
计算机信息技术及软硬件开发,数据信息平台
雄安绿研智 注2
库有限公司
告设计、广告策划、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电力测量仪器仪表及检查装置、电子式电能
表、用电管理系统及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及
监测系统、变电站自动化、自动化生产检定系
统及设备、自动化工程安装、智能变电站监控
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互感器、高压计量表、
数字化电能表、手持抄表器、手持终端(PDA)、
缴费终端及系统、缴费POS机及系统、封印、
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及充/换电设备及系统、电
动汽车充/换电设备检定装置、箱式移动电池
储能电站、储能单元、高中低压变频器、电能
质量监测与控制设备、电力监测装置和自动化
系统、无功补偿器(SVG/SVC/STATCOM)、风
电变流器、光伏逆变器、离网/并网光伏发电
深圳市科陆
设备、离网/并网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营;
射频识别系统及设备、直流电源、逆变电源、
份有限公司
通信电源、UPS不间断电源、电力操作电源及
控制设备、化学储能电池、电能计量箱(屏)、
电能表周转箱、环网柜、物流系统集成(自动
化仓储、订单拣选、配送)、自动化系统集成
及装备的研发、规划、设计、销售、技术咨询
及技术服务(生产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
申办营业执照);物流供应链规划、设计及咨
询;自动化制造工艺系统研发及系统集成;软
件系统开发、系统集成、销售及服务;软件工
程及系统维护;能源服务工程;电力工程施工、
机电工程施工、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电子通讯设备、物联网
系统及产品、储能系统、电池管理系统、储能
序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比例
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直流电源系统、
电动汽车BMS系统、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
统、高压计量箱、四表合一系统及设备、通讯
模块、电子电气测量设备及相关集成软硬件系
统、气体报警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电动
汽车充电运营、风电系统及设备、光伏系统及
设备、储能设备、高中低压开关及智能化设备、
高中低压成套设备、智能控制箱、自动识别产
品、光伏储能发电设备、雕刻机、变频成套设
备、动力电池化成测试装置、高压计量设备、
低压电器、智慧水务平台及水表、气表、热量
表、微电网系统与解决方案、新能源充放电整
体解决方案的研发、生产(生产项目证照另行
申报)及销售;电力安装工程施工;自有房屋
租赁;塑胶产品及二次加工、模具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按深贸进准
字第[2001]0656号资格证书经营)、兴办实业
(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
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限上门维
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审批部门
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搬
中集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
(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注 1:已发行股份数为 1,000,000,000 股,已缴的总款额为 3,127,396,876.00 港元。
注 2: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 36%的股权,通过深圳市建筑科学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雄安绿研智库有限公司 24%的股权,合计享有 60%的表决权。
注 3: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9.43%的股权,通过深圳市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3.89%,合计享有 53.32%的表决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亿鑫投资控制的核心企业及简要情况如下所示:
注册资本 直接持股比
序号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万元) 例
深圳市亿鑫科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
司 行申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主要业务
深圳资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战略并购、股权投资、产业基金、资本
市场投资等。
亿鑫投资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从事投资及其相关的资产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情况的简要说明
根据深圳资本集团 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
表,深圳资本集团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954,210.56 6,629,696.15 5,174,780.52
净资产 3,759,930.71 3,282,698.80 2,986,394.05
资产负债率(%) 52.73% 50.48% 42.29%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766,037.11 417,472.03 362,709.70
净利润 280,298.43 197,894.26 143,831.26
净资产收益率(%) 7.96% 6.31% 5.52%
亿鑫投资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23,455.35 199,012.49 185,983.57
净资产 219,775.92 194,725.20 183,755.95
资产负债率(%) 1.65% 2.15% 1.20%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86.61 0.00
净利润 17,550.72 14,777.39 36,752.62
净资产收益率(%) 8.47% 7.81% 15.7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
仲裁,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资本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二)亿鑫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
序号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
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资本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
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经营范围
直接 间接
一般经营项目是:城市及建筑科学
研究,城市规划编制,工程咨询、
勘察、设计、质量检测与检查、项
目管理、监理及相关技术 服务,环
境工程检测和咨询,建筑工程性能
深圳市建筑
评估;能耗测评及节能检测评价,
科学研究院
股份有限公
筑与园区运营管 理, 碳审计与评
司
估,绿色低碳技术与产品开发、咨
询、投资、培训推广和销售贸易,会
议展览,物业租赁与管理,建筑服
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绿色低碳技
术培训推广。
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
特种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
木地板、公路罐式运输车、天然气
中国国际海 加工处理应用装备和静态储罐、道
运集装箱(集 000039.SZ 20.00% 路运输车辆、重型卡车、自升式钻
团)股份有限 2039.HK 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特种船
公司 舶、旅客登机桥及桥载设备、机场
地面支持设备、消防及救援车辆设
备、自动化物流系统、智能停车系
统的设计、制造及服务。
深圳南山热
技术服务。
公司
参见本节“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
深圳市科陆
权结构及其控制关系”之“(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及
份有限公司
简要情况”
深圳市天健 投资兴办工业实业(具体项目另行
(集团)股份 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有限公司 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开展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2000]外 经贸 发展 审函 字第 913
号文规定办理);自有物业租赁。
深圳市振业
土地开发、房产销售及租赁、物业
管理。
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燃气输配管网的
投资、建设;自有物业租赁;电脑
软硬件开发、销售、实施和相关售
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企业管理咨
询,计算机软件及设备的销售和代
理;智慧能源、智慧燃气技术研发、
建设、运营、推广及咨询服务;物
联网应用、工业互联网及互联网信
息安全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技术转让及技术推广。许可
经营项目是:管道燃气业务的经营,
包括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液
深圳市燃气
H (LNG)、天然气、掺混气、人工
限公司
煤气及其他气体燃料,并提供相关
服务;燃气输配管网的经营;深圳
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的开发、建
设和经营;液化石油气,天然气,
燃气,燃气用具,钢瓶检测;经营
性道路危险货物(液化石油气、液
化天然气)运输;承担燃气管道安
装工程;燃气综合“保险兼业代理
(代理险种:责任保险、人身意外
险、家庭财产保险)”;燃气分布式
能源及气电一体化、清洁能源综合
配套产业、燃气设计咨询;燃气设
备研发、制造和销售。
深圳市中洲 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的销售、管理;
份有限公司 赁。
注 1:深圳资本集团直接持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4%股份,
并通过全资控股企业深圳资本(香港)集装箱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股份。
注 2:深圳资本集团持有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75%的股权,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0.8%股份;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香
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15.28%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亿鑫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资本集团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持有方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亿鑫投资不存在持有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股权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的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两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深圳资本集团作为深圳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定位为国有资本存量资源整
合者和价值创造者、国有资本增量布局的战略先导者,肩负着“做强做优做大国
有资本、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的重要使命,是深圳市属国资拓展新兴产业布
局的重要主体之一。
基于对上市公司业务的认可,深圳资本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亿鑫投资拟通过
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原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放弃部分表决权等安排,取得上市
公司控制权,扩大深圳市属国资在智慧显示、LED、智慧家庭组网等产业的战略
布局。
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资本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将积极支持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
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
内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如根据后续实
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授权或审批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亿鑫投 资受让 南昌兆 投所 持兆驰 股份 19.73% 股份, 其中 深圳资 本集 团承接
价 43.68 亿元。
《关于兆驰股份项目及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其表决权。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持股情况
南昌兆投向资本集团转让所持 666,818,3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比 14.73%),
向亿鑫投资转让所持 226,347,1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比 5.00%)。本次交易交
割后,资本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666,818,300 股股份(占比 14.73%),亿鑫投资持
有上市公司 226,347,100 股股份(占比 5.00%),南昌兆投持有上市公司 889,084,227
股股份(占比 19.64%),顾伟持有上市公司 3,475,286 股股份(占比 0.08%)。
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在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南昌兆投、
顾伟及其一致行动人仅保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00%比例的表决权(如未来总持
股比例小于 5.00%,则以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同时南昌兆投、顾伟不可
撤销地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其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持有和后续
以任何形式取得的股份或权益);在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上
述表决权的安排均不可撤销。
本次交易前后的股份及表决权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东 表决权 表决权
股份数量 持股占比 股份数量 持股占比
比例 比例
南昌兆驰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1,782,249,627 39.37% 39.37% 889,084,227 19.64% 5.00%
伙)
顾伟 3,475,286 0.08% 0.08% 3,475,286 0.08% -
深圳市资本运营
- - - 666,818,300 14.73% 14.73%
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亿鑫投资
- - - 226,347,100 5.00% 5.00%
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
(一)《股份转让协议》
甲方一: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二: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一: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二:顾伟
乙方一拟向甲方二转让所持 226,347,10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比 5.00%)。
有上市公司 889,084,227 股股份(占比 19.64%),乙方二持有上市公司 3,475,286
股股份(占比 0.08%)。
诺函》,前述函件应于本次交易交割日生效。
间,乙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仅保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00%比例的表决权(如未来
总持股比例小于 5.00%,则以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同时乙方不可撤销地
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其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持有和后续以任何
形式取得的股份或权益);在甲方一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乙方上述表
决权的安排均不可撤销。
控制人的,乙方有权撤销上述表决权放弃承诺并可根据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享有
相应的表决权。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经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4.89 元。
甲方向乙方一支付的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应为每股转让价格与标的股份数量
的乘积,即人民币 4,367,578,806.00 元(肆拾叁亿陆仟柒佰伍拾柒万捌仟捌佰零
陆元)。
(1) 本次付款以本协议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至本次付款日依然得以满足,
且本协议项下的质押协议已经生效为先决条件。
(2) 除非各方届时另行协商一致,或甲方以书面形式豁免本条第(1)项
之条件,甲方应自交割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3) 乙方同意,将在收到该笔款项后两个工作日内,将 10 亿元支付至上
市公司账户,履行其在《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顾伟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项下的付款义
务。
(1) 本次付款以乙方全面履行上述第 4.1 条第(3)款的约定,且乙方按
照本协议的约定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质押登记手续为先决条件。
(2) 除非各方届时另行协商一致,或甲方以书面形式豁免本条第(1)项
之条件,甲方应自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向乙方账户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 1,367,578,806 元(壹拾叁亿陆仟柒佰
伍拾柒万捌仟捌佰零陆元整)。
在下列先决条件均得以满足或被甲方书面豁免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双方应
就本次交易向深交所申请合规确认,并在取得深交所出具合规确认之日或次工作
日向中登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过户手续,并由中登公司分别就上述过户出具过户登
记确认书(以中登公司出具的文件名称为准):
调查结果令其满意。
(1)无重大不利变化。截至交割日,除为本次交易已向甲方披露的事项外,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在业务、技术、资产、管理、盈利、财务或可预期
的未来发展等方面均不存在任何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变化或发生会导致重大不
利变化的事件。
(2)无新增权利负担。截至交割日,标的股份未存在被冻结、质押、设置
其他权利负担或存在其他影响交割的情形。
(3)承诺与保证。截至交割日,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在作出时并
且截至交割日在所有方面均是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误导性的,具有如同在
交割日作出的同等效力和效果,且本协议项下应由乙方于交割日或之前履行的承
诺与约定均已得到履行。
(4)无特定政府命令。截至交割日,任何中国政府部门均未制定、发布、
颁布、实施或通过会导致本次交易不合法或另外限制或禁止本次交易的任何法律
或政府命令。
(5)无法律程序或诉讼。截至交割日,不存在适用法律下针对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分公司业务的已发生或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旨在另外限制或禁止本次
交易的诉求,或根据甲方的合理及善意判断,可能致使本次交易无法实现或不合
法的情形。
(6)不存在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针对上市公司提起刑事程序、破产等可能导
致上市公司存在难以存续风险的类似程序。
的决定。
的竞业禁止协议。
的自愿锁定承诺。
中登公司将标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之日(甲方一、甲方二登记日不一致的,
以孰晚之日为准)为交割日:自交割日起,甲方获得标的股份完整的所有权,享
受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全部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
的股东义务。
各方同意,自交割日起,将提议并推动召开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
议以及股东大会,选举或聘任新一届董事、监事,并在自本次交易交割之日起一
个月内完成前述程序。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交割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甲方享有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在乙方合计持股不低于 7%以及不改变前述甲方董事提名权的前提下,乙方享有
不超过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以及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对
于甲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乙方须全力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表决中投赞成票。
各方同意,甲方一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甲方享有董事长推荐(提名)
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且同时满足本协议相关约定的前提下,
甲方提名的董事应在董事会选举乙方二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法定代表
人)时投赞成票。
各方同意,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自交割日起,甲方及乙方各享有 1 名监
事的提名权,剩余 1 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主席由甲方提名的监事担任。
各方同意,在乙方二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期间,上市公司总裁(总经理)由
乙方二推荐(提名)的人选担任。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由甲方推荐(提
名),董事会聘任。甲方确认,原则上将保持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充分发
挥团队的积极性,若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明显有损上市公司利益、发生法律合规风
险、违反竞业禁止约定或上市公司出现业绩不稳、经营不善等情形,甲方有权依
法予以撤换。
就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事宜(为避免歧义,此处对外担保包括:①上市公司向
子公司提供担保;②子公司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③子公司互相之间担保;④上
市公司及子公司向第三方提供担保;⑤上市公司及子公司向乙方及其控制的企业
提供担保),乙方承诺:(1)上市公司不存在对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除
已公开披露的情形外,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暗
保”等违规担保事项。发生前述情形,乙方愿意无条件向甲方、上市公司承担因
此导致的财产损失。
乙方应保障甲方一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利益。基于此目的,
乙方向甲方承诺将维护上市公司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信托权益的协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合伙权益的协议》《深圳市兆
驰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受让<股权转
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利益,并承诺将全面、及时、
完整按照前述三份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以及促使上市公司履行前述协议,且未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得修改且将促使相关方不修改该等协议的任何条款。
乙方同意,对于上市公司因其交割日前背书转让给相关方的、由第三方开具的商
业承兑汇票,若相关持票人等权利人主张行使追索权或承兑权且上市公司实际支
付相关款项的,乙方应根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顾伟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的协议》履行相关
义务。
本款项下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在本次交易交割日后、乙方履行上述三份
协议义务期间内持续有效。
乙方二承诺,在交割日起 60 个月内,其不得以自己名义、他人名义或与他
人共同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活动,亦不得以任何名义、任
何形式直接或间接拥有与上市公司及其合并报表内子公司有竞争关系之任何企
业之经营权或控制权。
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原则上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一个会
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为确保乙方及时、全面、完整履行和/或承担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及责任,
乙方同意将持有的上市公司市值人民币 26 亿元的股票质押给甲方。前述质押股
份的价值以质押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定价依据。
议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
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带保证责任。
未完成交割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 亿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
议。
让价款支付义务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 亿元,
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且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或违
反其在本协议关于交割后保证甲方作为第一大股东、甲方一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的有关承诺,或违反本协议的其他陈述、保证与承诺并对上市公司或本次交
易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 亿元,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遭受的损失的,守约方还应给予足额补偿。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限合伙)、顾伟关于信托权益的协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兆驰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合伙权益的协议》《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
司与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
权利义务的协议》已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正式生效。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约定如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比例不满 30%,则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东大会审议通过,约定将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增加至九席。
但是,本协议中关于乙方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的约定、
关于限制乙方增持的约定,以及其它因条文属性可自成立之日起生效的约定,自
本次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
承诺人: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伟
在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以下简称“承诺期
间”),就南昌兆投所持有的兆驰股份剩余 19.64%的股份中,南昌兆投放弃其
中 14.64%股份的表决权,就顾伟所持有的兆驰股份剩余 0.08%的股份,顾伟放
弃该等股份全部的表决权(前述 14.64%和 0.08%的股份以下统称“弃权股份”),
承诺人合计仅保留上市公司 5.00%比例的表决权(其中南昌兆投保留持有的兆驰
股份 5.00%的股份的表决权,顾伟直接持有的兆驰股份的股份不再享有表决权);
若未来承诺人合计持有兆驰股份的股份比例小于 5.00%,则承诺人将按照届时的
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
上述放弃的弃权股份表决权,包括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监督建议权等
全部涉及表决、影响上市公司经营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请求、召集、召开和仅依据弃权股份的名义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
(2)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或上市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
行使表决权、提案/提议权,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罢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3)根据届时有效的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
方法规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股东所应享有的其他权利,但根
据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的收益分配权除外;
(4)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或上市公司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委托他人行使相关权利或接受他
人委托行使上述权利。
本承诺函自《股份转让协议》所述交割日之日起生效。
(三)《股份质押协议》
甲方(质权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一(出质人):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二(保证人):顾伟
为确保南昌兆投、顾伟及时、全面、完整履行和/或承担《股份转让协议》
第 2.2 条、第 5 条、第 7.1.14 条、第 8.3 条、第 12 条等在内的义务及责任,南昌
兆投、顾伟同意将南昌兆投持有的上市公司市值人民币 26 亿元的股票质押给受
让方。前述质押股份的价值以质押协议签署之日前一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收盘
价 为 定 价依 据 ,按 照 签署 之 日前 一 交易 日 上市 公 司 股票 的 收盘 价 计算 , 为
四、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存在限制的情况
(一)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南昌兆投持有的兆驰股份 A 股股份存在部分质押。
南昌兆投持有兆驰股份 1,782,249,627 股,其中 155,000,000 股为信用账户股份,
股份 1,012,947,827 股,多于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数(即 893,165,400 股),因此不
会影响本次交易和股份交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顾伟控制的南昌兆投持有上市公司 1,782,249,62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9.37%;顾伟直接持有 3,475,286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0.08%。顾伟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
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
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
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基于本次股份转让需求并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
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顾伟拟申请豁免上述自愿性承
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股份限售情形外,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
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售、质押或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二)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
除本节“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交易协议有关情况”已经披露的内容以外,
本次股份转让暂未附加其他特殊条件,暂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
(三)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在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南昌兆投、
顾伟及其一致行动人仅保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00%比例的表决权(如未来总持
股比例小于 5.00%,则以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同时南昌兆投、顾伟不可
撤销地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其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已经持有和后续
以任何形式取得的股份或权益);在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南
昌兆投、顾伟上述表决权的安排均不可撤销。
除上述表决权放弃的安排,本次交易暂不存在其他安排。
(四)本次股份转让需要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通过经营者集中审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
及履行其它必要的程序,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上述审批、审查、确认等手续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4,367,578,806.00 元,其中深圳资
本集团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为 3,260,741,487.00 元,亿鑫投资应支付的股份转
让价款为 1,106,837,319.00 元。
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均来自于通过合法途径
取得的自有资金或通过其它方式合法筹集的资金。上述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
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
得资金的情形。
第六节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
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后续存在该等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
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依法依规披露。
三、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若上市公司选举董事、监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的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及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各方同意,将提议并推动召开上市公司董事会
会议、监事会会议以及股东大会,选举或聘任新一届董事、监事,并在自本次交
易交割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前述程序。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交割后,上市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受让方享有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
南昌兆投、顾伟在合计持股不低于 7%以及不改变前述受让方董事提名权的前提
下,享有不超过 1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权,以及 1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权。对于受让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南昌兆投、顾伟须全力支持,包括但不限
于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中投赞成票。资本集团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
受让方享有董事长推荐(提名)权,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且同
时满足《股份转让协议》有关约定的前提下,受让方提名的董事应在董事会选举
顾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时投赞成票。
各方同意,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自交割日起,交易双方各享有 1 名监事
的提名权,剩余 1 名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会主席由受让方提名的监事担任。
各方同意,在顾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期间,上市公司总裁(总经理)由顾
伟推荐(提名)的人选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由受让方推荐(提名),董事会
聘任。受让方确认,原则上将保持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充分发挥团队的积
极性,若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明显有损上市公司利益、发生法律合规风险、违反竞
业禁止约定或上市公司出现业绩不稳、经营不善等情形,则有权依法予以撤换。
若后续有其他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
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督促相关方依法依规披露。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
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有相关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守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无对上市公司员工
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约定: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何三个
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30%。”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交割日起,上市公司原则
上每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的原则,依法依规披露。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
构产生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后续有调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本着有利于
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依法依规披露。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续在资产、人
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经
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为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深圳资本集团、亿鑫投资共同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深圳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将持续在资产、人
员、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保持相互独立,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利用股东地位违反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程序和干
预上市公司经营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
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深圳资本集团、亿鑫投资共同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
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且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
的情形;
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且对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业务,本公司不利用上市公司控制权谋求不正当
利益,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权益;
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本公司将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股东的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
在关联交易。深圳资本集团、亿鑫投资共同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及
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深圳资本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合理
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
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上市公司
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如下: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高
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从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的交易情况。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
类似安排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
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在本次交易事实发生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
卖兆驰股份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卖
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结果,在本次交易事实发生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已经经过天职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分别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23949 号、天职业字[2021]25769 号、天
职业字[2020]24759 号、天职业字[2021]25674 号审计报告,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已经经过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鹏盛 A 审字[2022]52 号、
鹏盛审字[2022]00910-01 号审计报告,上述审计报告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根据首次执行新
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
调整;(2)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计准则)。根据财会〔2020〕22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
则的通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
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3)执行新租赁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2018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
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一)深圳资本集团财务情况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331,852,813.85 6,843,451,064.12 6,843,451,064.12 4,317,687,691.52
结算备付金 535,455,638.62 717,312,064.58 717,312,064.58 574,295,566.15
融出资金 3,415,058,857.67 1,855,728,137.20 1,855,728,137.20 1,191,540,842.18
交易性金融资
产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49,440,401.70 13,742,616.96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48,889,758.70 24,241,130.99 24,241,130.99 25,015,120.80
应收账款 2,887,821,827.32 1,221,798,396.06 1,221,798,396.06 912,011,255.06
应收款项融
资
预付款项 182,478,734.58 63,735,083.66 64,429,014.99 26,880,764.93
存出保证金 55,637,900.03 35,022,722.29 35,022,722.29 18,961,893.00
其他应收款 4,514,026,843.77 2,513,646,961.46 2,513,646,961.46 1,479,589,305.10
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
存货 1,462,805,832.49 511,948,118.69 511,948,118.69 365,720,490.98
合同资产 107,796,693.40 - - -
持有待售资产 25,179,994.83 - - 25,272,620.13
其他流动资
产
流动资产合计 37,162,448,045.19 32,572,642,705.34 27,168,869,283.43 26,633,615,531.15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10,477,665.47
可供出售金融
- - 15,700,221,715.65 14,136,453,155.60
资产
其他债权投
资
长期应收款 20,394,119.27 - - -
长期股权投
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9,664,812.20 41,002,365.61 41,002,365.61 41,604,568.68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531,977,484.46 5,288,939,580.11 - -
投资性房地产 244,995,966.28 108,787,879.08 108,787,879.08 108,107,510.85
固定资产 2,786,457,228.18 1,260,259,652.29 1,260,259,652.29 1,089,439,535.60
在建工程 1,592,684,836.32 364,707,293.99 364,707,293.99 221,544,521.22
使用权资产 454,199,632.98 335,697,879.91 - -
无形资产 748,717,452.11 217,131,281.16 217,131,281.16 185,543,042.74
开发支出 29,691,137.47 - - 3,605,710.96
商誉 2,549,776,882.79 940,854,205.69 940,854,205.69 860,187,256.86
长期待摊费用 255,130,265.37 72,223,343.65 72,416,676.96 64,318,079.74
递延所得税 资
产
其他非流动资
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379,657,510.59 33,724,318,813.96 38,546,601,950.35 25,114,189,716.00
资 产 总 计 79,542,105,555.78 66,296,961,519.30 65,715,471,233.78 51,747,805,247.15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712,454,404.81 10,092,202,450.28 10,092,202,450.28 5,733,374,195.00
拆入资金 579,262,608.11 300,093,333.33 300,093,333.33 655,326,874.99
交易性金融负债 8,521,365.47 9,998,356.20 9,998,356.20 -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13,370,787.59 10,000,000.00 10,000,000.00 53,000,000.00
应付账款 2,869,595,531.25 701,676,278.81 707,244,757.19 562,589,043.44
预收款项 42,472,847.69 79,534,768.67 79,534,768.67 78,466,644.54
合同负债 489,581,203.94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
应付职工薪
酬
应交税费 276,147,203.98 392,900,532.25 392,900,532.25 302,312,730.55
其他应付款 2,211,272,207.20 6,048,008,174.65 6,048,008,174.65 1,735,387,438.61
代理买卖证券 2,432,310,625.78 1,769,644,944.67 1,769,644,944.67 1,708,476,862.16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
债
流动负债合计 25,118,043,598.57 24,891,602,620.49 24,830,619,998.07 18,023,259,905.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067,873,844.58 2,723,650,000.00 2,723,650,000.00 1,157,600,000.00
应付债券 8,656,954,278.87 5,014,807,808.22 5,014,807,808.22 2,000,000,000.00
租赁负债 291,945,509.47 273,827,992.85 - -
长期应付款 31,904,888.86 297,766.34 297,766.34 1,291,639.99
预计负债 8,984,214.68 11,223,537.09 11,223,537.09 4,374,591.45
递延收益 178,233,033.42 61,322,252.60 61,322,252.60 47,070,283.31
递延所得税负
债
其他非流动负
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6,824,754,852.24 8,578,370,872.79 8,235,131,502.54 3,860,604,847.36
负 债 合 计 41,942,798,450.81 33,469,973,493.28 33,065,751,500.61 21,883,864,753.34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5,320,000,000.00 14,620,000,000.00 14,620,000,000.00 13,220,000,000.00
资本公积 5,191,095,902.07 5,304,893,916.61 5,304,893,916.61 4,973,799,950.07
其他综合收益 -65,203,032.21 -13,490,361.62 604,222,946.61 1,427,281,486.73
专项储备 -20,472.21 - - -
盈余公积 677,259,376.54 542,978,189.14 542,978,189.14 325,856,034.08
一般风险准
备
未分配利润 10,780,618,740.29 8,389,630,895.45 7,594,649,294.37 6,402,562,696.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599,307,104.97 32,826,988,026.02 32,649,719,733.17 29,863,940,493.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计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总收入 7,660,371,105.61 4,174,720,274.51 3,627,096,983.98
其中:营业收入 7,099,405,216.38 3,660,623,828.41 3,196,876,337.03
利息收入 245,342,736.48 233,286,879.39 206,270,647.79
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485,183,668.26 4,352,694,212.16 4,113,697,123.53
其中:营业成本 5,409,929,700.55 2,700,757,789.98 2,498,286,898.04
利息支出 204,735,771.87 248,695,381.75 216,618,365.92
手续费及佣金支
出
税金及附加 56,672,542.91 31,214,640.14 38,983,431.79
销售费用 936,464,228.99 506,161,347.09 469,519,776.95
管理费用 714,482,186.44 394,448,400.00 326,430,902.74
研发费用 253,628,343.12 84,525,130.41 65,415,434.79
财务费用 779,697,435.15 274,922,722.02 347,278,203.90
资产减值损失 421,261,178.73 69,869,024.96 6,258,586.29
信用减值损失 181,543,366.96 36,805,515.24 30,188,185.47
加:其他收益 81,315,826.03 107,156,806.09 62,442,585.32
投资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
-226,602.84 -590,751.67 178,693.26
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18,215,517.55 -99,668.31 96,951.70
(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35,975,143.37 24,108,228.68 26,624,291.77
减:营业外支出 65,372,357.15 26,946,706.73 19,740,362.5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280,144,183.56 357,160,056.81 388,208,501.3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802,984,253.12 1,978,942,611.41 1,438,312,610.98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号填列)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295,300,924.02 166,764,580.99 124,766,750.66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
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2,802,984,253.12 1,978,942,611.41 1,438,312,610.9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53,137,373.73 -840,118,631.50 1,347,796,218.29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52,534,691.92 -823,022,156.16 1,339,768,163.75
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53,115,646.09 -823,941,774.12 1,342,109,677.32
的其他综合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债权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
- -715,074,923.05 1,255,000,721.45
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
-75,420.29 -106,191.85 -491,196.77
信用减值准备
外币财务报表
-67,239,048.42 -81,559,213.80 39,186,138.62
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602,681.81 -17,096,475.34 8,028,054.54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749,846,879.39 1,138,823,979.91 2,786,108,829.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295,903,605.83 149,668,105.65 132,794,805.20
合收益总额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
产净减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279,000,000.00 - 655,000,0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4,258,160.43 114,815,955.04 47,680,221.3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833,207,969.12 8,371,639,407.39 5,122,650,554.24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
现金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1,551,011,922.17 659,445,231.40 695,421,517.72
购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 - 1,517,249,541.47 1,302,595,607.99
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672,668,330.47 648,779,546.00 432,194,398.51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
- 355,000,000.00 -
额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5,523,365.71 554,404,185.79 785,335,101.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92,829,002.07 11,556,846,975.14 7,092,485,737.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9,621,032.95 -3,185,207,567.75 -1,969,835,183.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83,489,654.37 8,828,522,144.03 7,229,924,112.26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70,224,045.34 1,332,766,050.70 603,451,987.10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40,246,894.25 - -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86,687,479.64 10,180,620,510.82 7,857,297,992.5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108,168,845.88 13,451,361,265.26 10,408,440,410.56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192,690,227.00 587,187,067.00 -210,379,919.28
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21,707,253.91 17,326,862,634.49 10,425,988,719.0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4,980,225.73 -7,146,242,123.67 -2,568,690,726.49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80,098,805.26 1,656,167,500.00 3,590,800,000.00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095,279,424.11 14,883,326,205.84 5,386,227,32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9,255,932,075.48 5,564,250,000.00 2,527,23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310,715,772.44 25,124,689,705.84 12,104,257,32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765,346,582.38 11,279,360,083.50 4,639,153,033.1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968,156,843.96 12,169,480,538.23 6,562,788,828.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42,558,928.48 12,955,209,167.61 5,541,468,491.0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45,269,934.23 -11,913,226.47 27,506,681.58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48,187.03 2,611,846,249.72 1,030,449,262.6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132,932,016.10 7,330,283,829.07 4,718,437,579.35
(二)亿鑫投资财务情况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7,556,845.58 18,152,808.24 18,152,808.24 10,535,170.4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597,063.25 659,421,385.05 - -
应收账款 - - - -
预付款项 6,063.75 6,063.75 6,063.75 -
其他应收款 768,369,176.73 989,040,096.22 989,040,096.22 447,627,518.41
其他流动资产 791,773,713.72 454,713.72 400,000.00 203,052,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1,798,302,863.03 1,667,075,066.98 1,007,598,968.21 661,214,688.8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954,657,498.77 1,183,446,434.36
长期股权投资 434,901,912.48 295,181,400.00 - -
固定资产 15,245.00 15,245.00 15,245.00 15,24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33,448.53 27,853,152.47 27,853,152.47 15,159,328.0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6,250,606.01 323,049,797.47 982,525,896.24 1,198,621,007.37
资产总计 2,234,553,469.04 1,990,124,864.45 1,990,124,864.45 1,859,835,696.26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 - - -
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 18.19 28.19 28.19 -
应付职工薪酬 79,298.2 18,764.87 18,764.87 18,764.87
应交税费 26,420,610.51 42,787,930.02 42,787,930.02 22,256,181.01
其他应付款 659,482.64 66,138.54 66,138.54 1,204.20
流动负债合计 27,159,409.54 42,872,861.62 42,872,861.62 22,276,150.08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9,634,882.75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634,882.75 - - -
负债合计 36,794,292.29 42,872,861.62 42,872,861.62 22,276,150.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 275,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期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公积 22,438,886.04 22,438,886.04 22,438,886.04 22,438,886.04
其他综合收益 - - -79,559,111.81 -41,477,638.43
盈余公积 64,074,459.56 64,074,459.56 64,074,459.56 64,074,459.56
未分配利润 1,836,245,831.15 1,660,738,657.23 1,740,297,769.04 1,592,523,839.01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97,759,176.75 1,947,252,002.83 1,947,252,002.83 1,837,559,546.1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234,553,469.04 1,990,124,864.45 1,990,124,864.45 1,859,835,696.26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总收入 - 866,149.37 -
其中:营业收入 - 866,149.37 -
二、营业总成本 2,545,894.75 9,914,595.42 42,978,604.40
其中: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1,209,921.56 595,174.36 3,338,245.09
管理费用 1,714,023.53 107,773.81 124,515.53
财务费用 -378,050.34 9,211,647.25 39,515,843.78
加:其他收益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 (亏损以“-”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73,992.2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4,385,290.03 36,144,404.28 104,250,324.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持续经营净利润 175,507,173.92 147,773,930.03 367,526,196.8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
- -38,081,473.38 152,697,339.94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5,066,285.73 109,692,456.65 520,223,536.80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 918,118.30 -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5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1,064,028.39 1,234,382,048.98 570,319,415.18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
- 90,000.00 -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931,293.33 37,764,172.63 489,016,129.5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038,085.25 1,795,812,178.30 2,071,138,98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025,943.14 -561,430,129.32 -1,500,819,567.6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690,763,909.60 440,256,535.55 3,426,506,212.0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8,242,088.25 191,736,701.37 52,689,738.1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9,005,997.85 631,993,236.92 3,479,195,950.1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58,469,056.80 62,967,950.08 506,245,324.7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8,627,903.65 62,967,950.08 506,674,333.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621,905.80 569,025,286.84 2,972,521,616.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75,000,000.00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5,000,000.00 -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 - 1,500,000,000.00
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500,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000,000.00 - -1,500,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404,037.34 7,617,637.76 -28,297,951.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7,556,845.58 18,152,808.24 10,535,170.4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
主要科目的注释
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如下情形:
(一)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收购人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收购人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收购人为自然人的,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未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说明;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道海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王道海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司
股票简称 兆驰股份 股票代码 002429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
道4009号投资大厦16
限公司
楼C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
道4009号投资大厦16
司
楼C区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无 √
生变化 □
是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否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备注:本次交易完成后, 备注:本次交易完成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拥有 后,资本集团将成为
上市公司控制权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
否 □ 否 □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 回答“是”,请注明公
市公司持股5%以上 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家数:8家 司家数:2家
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直接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间接持股数量: 无 持股比例: 无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893,165,400股,其中资本集团666,818,300股,亿鑫投资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226,347,100股
比例 变动比例:19.73%,其中资本集团14.73%,亿鑫投资5%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 是 □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否 √ 在同业竞争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个 月是否在 二级 是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否 √
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是 □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是 √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否 □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是 √
来源 否 □
是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否 □
是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是 √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否 □
情况 备注:详见本报告书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否 √
份的表决权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胡国斌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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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王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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