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圆通速
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上市公司”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圆通速递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审慎的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一)核准及股份登记时间
于核准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7号)。经
核准,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69,943,019股,并于2021年12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二)限售期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 登 记 完 成 ,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加 至
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部分激励对象进行自主行权,同时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
销,截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总股本变动至3,436,099,454股。
以上事项对本次限售股数量均不产生影响。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根据《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
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此之外,该等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
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69,943,019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6月2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国鹭1号崇远基金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
致信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 7,834,757
司-华银德洋基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
合计 269,943,019 7.86% 269,943,019 0
五、股份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69,943,019 -269,943,019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3,166,156,435 269,943,019 3,436,099,454
股份合计 3,436,099,454 0 3,436,099,454
注: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第一期股票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目前处于行权阶段。2022
年4月1日至2022年5月26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且完
成股份登记共482,000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的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以本次
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时的数据为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
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田 聃
李懿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