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5-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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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22-031
          山 东阳谷 华泰化 工股份 有限公 司
         第 五届监 事会第 六次会 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专
人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柳章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
条件的要求,经监事会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
本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故本议案
及其他相关议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
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
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主承
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
原则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竞价实施时,上市公司发出的《认购邀请函》中将要求认购对象
作出承诺:参与竞价的合格投资者之间不得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关联关系,不得主动谋求发行
人的控制权。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
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
询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000.00 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30%,由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
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的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
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3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00 万元,在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其中: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     13,720.51      12,500.00
      智能工厂建设及改造项目                     8,524.42       8,500.00
          戴瑞克智能化工厂改造项目                4,023.82       4,000.00
                 合计                  31,244.93      30,000.00
  注 1:3.6 万吨绿色橡胶助剂建设项目包括年产 1 万吨橡胶防焦剂 CTP、年产 2 万吨促
进剂 NS 和年产 0.6 万吨促进剂 DZ 三个项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建设的项目为年产 1
万吨防焦剂 CTP 项目。
  注 2:10000 吨/年橡胶防焦剂 CTP 生产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戴瑞克负责实施。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
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
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市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宜,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见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编制了《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的规定及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
验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为
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
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
出了承诺。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议案》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
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股东、充分保障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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