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为基数
实施,不存在其他差异化安排。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0 元(含税),
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
调整。
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8.1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三、分红派息日期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现金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红利发放日)
A股 6月2日 6月6日 6月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
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
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股本 本次变动 变动后股本(万股)
股份
资本公积金转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增(万股)
一、有限售条
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股份总额 8,999.55 100.00% 3,599.82 12,599.37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两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
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价格应相应调整。本次除权
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最低减持价格将由 45.51 元/股调整为 31.86
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泉塘社区社塘路 399 号
咨询联系人:郑钢
咨询电话:0731-82115109
传真电话:0731-82115109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