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
知于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取消部分议案的补充通知于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二〇二二年
五月二十五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
楼 6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顾伟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全劲松、康健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南昌兆投”)、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签署《关于受让<股权转让协议>项下
权利义务的协议》,将公司与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项下的全部权益和负担以 20 亿元现金的价格转让给南昌兆投及顾伟先生。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于 2022 年 5 月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合伙
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全劲松、康健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兆投、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签订《关
于合伙权益的协议》,由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受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前海弘泰清
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及所持有限合伙份额
相关的其他权益和负担,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7 亿元。
《关于处置合伙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刊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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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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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信托
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全劲松、康健回避了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南昌兆投、实际控制人顾伟先生签订《关
于信托权益的协议》,重庆信托鑫耀 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日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2 月 12 日前)公司累计收回投资金额低于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或公司持有信
托份额期间该项投资项下资产价值有发生减损或价值无法判定的可能性的,南昌兆
投、顾伟先生应受让公司在信托合同项下全部权利义务及所持信托份额相关的其他
权益和负担。交易价款为人民币 9 亿元与公司就本项投资已自南昌兆投及顾伟先生
外的任何第三方收回金额之差额,南昌兆投及顾伟先生应在信托计划期限届满后 3
个月内足额向公司支付前述差额。
《关于处置信托权益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刊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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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变更记账本
位币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变更记账本位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于 2022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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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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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前后的条款详见决议附件。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刊
载于《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 年 5 月)》于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 15:00 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
湾街道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3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将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五提交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48)于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由公司董事会以提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
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请股东大会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
由公司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由公司董事会以提
(三)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由单独
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或监事会提
(二)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
出,由公司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决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提出,
定;
由公司董事会以提案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四)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由公司
(三)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由单独
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或监事会提
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出,由公司董事会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决
(五)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提供其提出的董事或监事候
定;
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其提名意图,董事会应在股
(四)公司监事候选人中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由公司
东大会召开前公告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
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或监
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监事会;
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五)提名人应向董事会提供其提出的董事或监事候
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
选人简历和基本情况以及其提名意图,董事会应在股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职责。
东大会召开前公告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以
任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保证股东在投票时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或监
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
两名及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采用累积投
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资料
票制。
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或监事职责。
任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均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如拟选
不足 30%(不含本数)的,股东大会就选举非由职
董事或监事的人数多于 1 人,实行累积投票制。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不采用累积投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
票制。
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监事时,其有关程序和
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要求如下:(1)董事、监事分开投票选举,独立董
况。
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选举。(2)选举非独立董
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份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
数乘以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投票权只
能投向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
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份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
乘以应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投票权只能投
向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3)选举监事时,每
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份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
应选出的监事人数的乘积,该投票权只能投向本公司
的监事候选人。(4)股东按所持有的投票权,对董
事、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股东将投票权以份数为单
位集中或分散投给一名或数名董事、监事候选人。投
票时,股东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所选举的所有董事、
监事,并在每名董事、监事之后注明其使用的投票权
份数。股东投出的投票权份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所持有
的总投票权份数,所投的董事、监事人数不得超过应
选董事、监事人数,否则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5)董事、监事候选人按获得的投票权份数由多到
少进行排序,票数较多者当选。候选人获得的票数仅
计算赞成票,弃权和反对票均不予以计算,亦不用于
扣减赞成票票数。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时,应对每个
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一
份表决权,获得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
的候选人当选为公司董、监事。若当选董事、监事超
出规定人数时,则按获得的赞成票数量由多到少进行
排序,赞成票数量较多者当选。选举董事计票时,若
当选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人数超过本章程的规定时,
当选董事不选择担任董事的,其董事名额由获得票数
最接近的候选人填补。选举董事、监事时,若因两名
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
者时,则对该等候选人单独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
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大会另行
选举。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但超过
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会组成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大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
不足本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会组成人数三分之二
时,则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未当选董事、监事候选
人进行第二次选举;若经第二次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
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
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监事进行选举。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
为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