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
阅了公司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材料,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度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和发行主体范围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对闲置自有资
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及其发行主体范围进行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
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
变更后的现金管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安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翁君奕
陈友梅
林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