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股票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4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控制权拟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与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新动能”)签署了《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约定湖北新动
能拟受让盛世达持有的公司 43,905,725 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9.90%,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
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二、本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接到盛世达通知,盛世达与湖北新动能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签署了《股
权交易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需完成的工作
在本次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前,以下事项需达成:
产无法剥离的情况,甲方须提供相关资产明细、明确资产状态,并经乙方书面确
认;
于 261 家,三级医院不少于 278 家;
上述事项全部达成或达到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之进度,乙方有义务尽快与甲方
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若 2022 年 8 月 31 日前上述事项未全部达成,甲乙双
方均有权且无条件单方面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次交易。
(二)股权交割及付款安排
在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本次拟转让股权实施交割、乙方支付全部股权
转让款前,以下事项需达成:
(1)原则上,上市公司负债须在交割前全部清偿,确属无法在交割前清偿
的负债须提供明细,并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上市公司应收款项等资产需提
供明细逐一确认;
(2)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或者未记录的负债;
(3)除北京荣丰为荣控实业 1.8 亿元贷款提供的抵押担保外,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无抵押担保,无对外以及对关联方担保事项;
(4)上市公司无重大违法和被诉讼事项。
(1)上市公司出售房地产资产的事项已确定交易对方,产权交易所提供成
交确认函;
(2)其它相关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
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事项未全部达成,甲乙双方均有权且无条件单
方面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次交易。
(三)甲方之声明、承诺与保证
甲方保证,为本次转让目的,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的、与本次转让及上市
公司相关的信息、资料或数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甲方将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至乙方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监高
人选,全力配合董监高工作交接,以实现平稳过渡;另,甲方需配合上市公司档
案印章移交,完成工作交接。
按照本备忘录推进工作时,根据不时之需及时签署各项具体协议、推进上市
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批准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乙方之声明、承诺与保证
乙方保证,其具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适用规则规定或有权机构要
求的符合商业惯例及合法有效的与本次转让有关的主体资格、资金来源、交易结
构及其他实质性条件,乙方及其全体合伙人(穿透至自然人、上市公司或国有资
产监管机构)均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
司情形。
按照本备忘录推进工作时,根据不时之需及时签署各项具体协议、推进自身
公司权力机构和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
交割完成后,乙方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规范股东行为,善意使用其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和控制权,不得利用其股东
权利和控制权从事有损上市公司、甲方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及甲方声誉的行为或
事项。
三、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控股股东盛世达与湖北新动能后续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
议》,并需经湖北省国资主管部门审批。最终的股份转让价格、付款方式等其他
条款将在后续双方签订的正式文件中约定。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 券 日 报》《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