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价值创造力的清洁能源服务商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向 New Sources、
李婉玲等 53 名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股东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 1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
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经分析,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经营者集中审查及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等事项,已在《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
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
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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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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