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公司”或“九丰能源”)
拟向 New Sources、李婉玲等 53 名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森泰能源”)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
源 1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本独立
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部审查的基础上做出以下承诺:
定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公司和交易对方披
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差异;
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洪涛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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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巍 张天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