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昌驱动: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2-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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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583                   公司简称:捷昌驱动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五月
(一)关于《浙江捷昌线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关于《浙江捷昌线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7 日 14 点 00 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
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胡仁昌先生
三、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或股东代表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始;
(三)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及会议须知;
(四)宣读并审议大会有关议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六)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七)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八)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九)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相关人员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为了维护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
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请参会人员自觉维护会议秩序,防止不当行为影
响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须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及相关
授权文件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及有关事宜。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7:00
之前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送递出席回复并办理会议出席登记。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3:30 之前到达浙江省绍兴
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公司六楼会议室进行登记,并在登记完毕后,在工
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会场安排的位置入座。在会议主席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后,未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无权参
加会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五、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股东(包括股东代表和
委托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有一票表决权。
  六、股东名称:法人股东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股东填写股东姓名。
  七、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在每一议案对应的“同意”、“反对”、
“弃权”中任选一项,以在所选项对应的空格中打“√”为准,未填、错填、字
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
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结束后,请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
  八、表决完成后,请股东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会务人员。
  九、现场表决统计期间,安排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一名监事及一名律师监票,
并由监票人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本次会议最终表决结果需由现场和网络表决
合并统计。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议案一: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
和留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
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
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
公司制定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二: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捷昌线
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三: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
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其他相关协议;
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
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
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
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四: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胡仁昌先生、陆小健先
生、吴迪增先生、YU BIN(余斌)先生、徐铭峰先生、孙宏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
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
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五: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现提名胡国柳先生、谢雅芳女
士、刘玉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国柳先生、谢雅芳女士、刘玉龙先生均已取得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议案六: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3 名监事组
成,其中非职工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1 名。
  现提名潘柏鑫先生、李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
任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的《关于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
表审议。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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