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远海控 公告编号:2022-028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
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
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
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A 股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并进行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期权授予。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2019 年 3 月 7 日、4 月 20 日、5 月 31 日、
月 30 日、7 月 9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批准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进行股票期权行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通过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
》,调整《中
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关于可行权
日的规定,
(2)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及(3)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及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
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意见。详见公司同步通过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日 授予股票期权 授予激励 授予后股票期
批次 行权价格
期 数量 对象人数 权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 2019 年 6 4.10 元/股 19018.22 万份 460 人 2182.37 万份
月3日
预留期权 2020 年 5 3.5 元/股 1697.52 万份 39 人 0
授予 月 29 日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离职、退休、免职等情形的
计 679.1 万份。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免职情形的 1 名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 34.5 万份股票
期权(对应公司 2020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期权数量调整后的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相应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期权数量。详见相关公
告,公告编号:2021-032、2021-033。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注销存在工作调动、逝世情形的 2
名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05,800 份(其
中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628,914 份、628,914 份、647,972
份),注销存在退休、违纪免职情形的 16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行权的第二、第三批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364,049 份
(其中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3,134,532 份、3,229,517 份)。详
见本公告“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
上述变动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
行权价如下:
授予日 行权 授予激励
批次 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期 价格 对象人数
首次授予 2019 年 6 3.15 426 人 153,069,191 份(其中第二、第三个
月3日 元/股 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
别为 75,392,288 份、77,676,903 份,
未包括未行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 2020 年 5 2.69 37 人 20,161,960 份(其中第一、第二、
月 29 日 元/股 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
数 量 分 别 为 6,653,447 份 、
(四)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行权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6
月 3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约占首次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 97.80%。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7、2022-015。
二、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预留授予中,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逝世等原因不再符合激
励条件,注销该 2 名激励对象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
行权的 1,905,800 份期权(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分别为
人数为 37 人,预留授予第一、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
期权数量分别为 6,653,447 份、6,653,447 份、6,855,066 份,合计为
首次授予中,1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不再符合
激励条件,同意注销该 16 名激励对象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
未 行 权 的 6,364,049 份 期 权 ( 其 中 第 二 、 第 三 个 行 权 期 分 别 为
为 426 人,首次授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期权数量分
别为 75,392,288 份、77,676,903 份,合计为 153,069,191 份。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 2019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预留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动、逝世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 2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鉴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授首次
授予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6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违纪免职等原因,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和期权数量并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远海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已取
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
事会的审议表决结果。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
订稿)
》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因公司激励对象工作调动、逝世、退
休、违纪免职原因,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和授予期权的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律师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
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部
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