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份,该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9 日,限售期为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
票共计 20.7480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总股本的 0.05%;本
次未能解除限售的 6.5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
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7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7480 万股,
占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总股本的 0.05%。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
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等。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
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本
次激励计划调整为授予 65 名激励对象合计 98.50 万份股票期权、授
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披露
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
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
量由 98.50 万份减少至 97.50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次部分期权注销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
权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
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
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7.50 万份减少至 96.50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
次部分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20 名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股票
期权的行权条件,因此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22.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6.50 万份减少至 74.10 万
份;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股权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17 元/份调整为 19.19 元/份,股票期权
数量由 74.10 万份调整为 103.74 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
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22.68 万份;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可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00 万股。独立董
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根据《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19.19 元/
份调整为 14.53 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 103.740 万份调整为 134.862
万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
权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
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276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股票期权数量由 134.862 万份减少至 131.586 万份;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
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61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
权期可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51.7062 万份;8 名激励对
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立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份。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
获授股票期权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2386 万份股票
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131.5860 万份减少至 129.3474 万份;
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5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
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权益的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
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49.4676 万份;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0.7480 万股。独立董
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
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
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
获总量的 30%。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1)公司未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下述任一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达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公司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条件需满足:以 2017 年净
利润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该净利润是指剔除
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成本影响的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该净利润的计算不包括:若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
行、可转换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收购使公司经营主体增加,
公司为实施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债券发行、重
大资产重组、项目收购而发生和承担的费用及增加的经营主体净利润
金额。
经按照上述净利润的计算口径计算,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
售业绩条件。
(4)达到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不合
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解除限售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良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
售系数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认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激励对象中,7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优良,满足全额解
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条件已满足,达到考核要求的 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可解除限售。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
说明
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798,2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派送红股 0 股”,该方
案已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1,317,5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送红股 0 股”,该方
案已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激
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50.00 万股调整为 91.00 万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
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5520 万股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7480 万股,占公司 2022 年 5 月 11 日总股本的
单位:万股
本次可 剩余尚
获授的限 B 占公司 2022
解除限 未解除 B占A
姓 名 职 务 制性股票 年 5 月 11 日总
售的数 限售的 比例
数量(A) 股本的比例
量(B) 数量
黄韵涛 董事,高级副总经理 21.84 6.55 0 30.00% 0.01%
甘 毅 董事,副总经理 10.92 3.28 0 30.00% 0.01%
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
李小力 10.92 3.28 0 30.00% 0.01%
责人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共 4 人)
合计 69.16 20.75 0 30.00% 0.05%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2,502,196 5.03% -76,440 22,425,756 5.02%
高管锁定股 22,229,196 4.97% 131,040 22,360,236 5.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73,000 0.06% -207,480 65,520 0.0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4,630,336 94.97% 76,440 424,706,776 94.98%
三、总股本 447,132,532 100.00% 0 447,132,532 100.00%
注:1、“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数据,“本次变动后”股本结
构情况以 2022 年 5 月 11 日数据为基础计算,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六、备查文件
见;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
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