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5 证券简称:永和智控 公告编号:2022-047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6日以
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莅先生召集。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
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提前通知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召开临时
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以前以电话、邮件(包括电子邮件)、传真或
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如遇紧急事项,在全体董事均能参加会议的前提
下,可以在紧急事项发生后的最短时间内通知全体董事并召集会议,但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同意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并提请豁免董事会临时会议
提前三日通知的要求。
(二)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长曹
德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于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台州永健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9%的股份转让给曹德莅、杨缨丽
及蒋辅中。同时就杨缨丽将其受让的本公司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事宜作出了安排。
基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杨缨丽于2021年1月12日签署了相应的《表决权
委托书》。2021年1月14日,为进一步确保上述表决权委托,就杨缨丽持有本公
司股份期间和曹德莅保持一致行动的事宜,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曹德莅
与杨缨丽的上述行为构成股东一致行动承诺,该承诺系其自愿作出的承诺,并非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作出的法定
承诺或现有规则下不可变更的承诺。
议>之终止协议》,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同时,本协议约定终止杨缨丽于
行动人协议》所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曹德莅不再代表杨缨丽行使该等法律文件
中原属于杨缨丽的相关权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本事项属于股东承诺变更,公
司董事会对其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49)。
(三)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6月2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号)。
三、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