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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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做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一)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
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
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为准)。
行费用的影响;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上限为 9,834.73 万股,
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128.37 万元和 2,842.57 万元,假设公司 2022 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
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益)等的影响;
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盈利情况和现金分红的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2 年经营
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万股)            32,782.44      32,782.44       42,617.17
 本次发行股份数(万股)                          9,834.7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91,000.00
   假设一: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无增长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2,842.57          2,842.57         2,842.57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3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未考虑本次发行        考虑本次发行
   每股净资产(元)                  7.56          7.69             8.05
  假设二: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增长 20%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2,842.57         3,411.08         3,411.0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5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7.56          7.71             8.07
  假设三:2022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相比 2021 年度增长 40%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          2,842.57         3,979.59         3,979.59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8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每股净资产(元)                  7.56          7.74             8.09
  注:1、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
资产的影响;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会
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
公司的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即期回报在短期内有所摊薄。
  此外,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效益,进
而导致公司未来的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未能产生相应增长,则公司的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未来发展规
划需求,将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增强公司抵御经
营风险的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详细分析,详见《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公司的主营业务,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存
在紧密联系,符合行业发展的趋势和本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通过募投项目的示范
作用,更好地推广公司产品,进一步拓展储能领域与光储领域市场,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力,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股东创造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招聘,公司对人力资源
配置不断优化,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按照能否胜任
岗位要求采取优胜劣汰,不断优化业务领域的人员构成,同时引进高端人才,积
累优质人力资源储备,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建立了自己的核心技术体系,拥有较强的技术
储备。公司累计获得近 400 项专利及多项专有技术,公司科研技术实力雄厚,建
有完善的企业技术研发平台,与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高校
和科研院所保持了产学研合作关系,搭建新的校企联合创新平台,有效整合研发
资源。
  公司所处行业需求稳步增长,为公司的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公司率先开拓
了多个应用领域并保持较好的市场占有率,品牌和行业地位获得市场认可。公司
产品和技术经过国内市场多年的打磨,在性价比及技术服务方面对终端客户的灵
活性和适应性,均具备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
  五、填补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具体措施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公司股东利益的回报,公司拟
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填补回报:
  (一)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确保本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
已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司将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
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公司将努力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内部控
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加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光伏+储能”一体
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运作,积极调配
资源,合理统筹安排项目进度,力争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增厚股东回报,降
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在《公司章程》中制
定了利润分配相关条款。此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
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
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
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
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利润
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
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
如下承诺: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执行情况相挂钩;
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做出如下承诺:
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本人承诺届时
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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